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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水費2月開徵 工業界怒批不公平

經濟部針對用水大戶徵收耗水費。(圖/中鋼公司提供)

遲不上路,遭立委質疑圖利財團的耗水費,經濟部昨卻突然宣布今年2月起開徵!月用水9000度以上大戶枯水期每度水費加收3元,政府每年可進帳5到15億元,預估有電子業、傳統產業、大型旅館等1700家工商業受衝擊。對此工業界怒批不公平,觀光旅館業者更哀號才從疫情中復甦,不該墊高成本處罰他們。

耗水費依法是去年7月就要上路,經濟部一直以通膨未解拖延,結果這次突然宣布年後推出。對此水利署副署長王藝峰解釋:「主要是水情考量」。

他說這幾年遇到百年大旱、氣候變遷挑戰,水資源衝擊明顯,加以今年南部水情吃緊,嘉南灌區停灌休耕,政府必須要有調適措施,而最有效方式就是「節水」。因此政策已經跟產業完整溝通,決定從2月起開徵。

  耗水費開徵內容表。

依據公告的《耗水費徵收辦法》,2023年2月1日起,每年11月到隔年4月的枯水期間,對單月用水量超過9000度大用水戶開徵耗水費,每度3元,但前3年有緩衝期,減半徵收,2025年7月後恢復全額。預計每年5月底前發出繳費單,大戶須於8月底前繳納。

水利署估計約1700家企業會被課徵,初期每年可收取5億元左右,之後可達15億元。這些錢依法須用在旱災用水補償、再生水開發與節水推動上面。

但此引來去年才漲電價的產業用戶反彈,工總副理事長林明儒表示,電價只調大戶、耗水費也只對大戶徵收,讓企業感覺政府只敢「柿子挑軟的捏」,非常不公平。

商總主席賴正鎰也表示,觀光旅館業好不容易才從疫情的難關中稍有復甦,不應該此時處罰「使用者」。

不過經濟部認為,耗水費已給許多優惠,除前3年減半收取,還推出96個行業別用水回收率基準配套,例如半導體50%~85%、洗衣業10%~30%,公司總用水回收達該業低標,就優惠只繳2元,超過高標者更只要繳1元。

其他包括採用再生水或海淡水、投資節水設備者、以及有繳納水汙費者,可獲最多6成折抵,相當再打4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