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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式料理店老闆酒駕不理罰單 執行官做這事他才怕了

士林分署執行官前往潘姓男子開設的日式料理店,查扣他珍藏的酒,潘男才願意繳酒駕罰單。(圖/士林分署提供)

台北市潘姓男子兩度酒駕還拒絕酒測,遭警方各裁罰9萬元、合計18萬元罰鍰,不過他拖了7年仍不願交罰款,行政執行署士林分署查扣他的銀行存款只有數千元不等。執行官改到他經營的日式料理店查扣收銀機和他的藏酒,他才認命辦理分期繳納罰款。

士林分署指出,潘姓男子住在台北市北投區,2014年及2016年2月間酒駕及拒絕酒測由警方開單舉發,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各裁罰9萬元罰鍰,合計18萬元罰鍰,但他逾期未繳,遭移送士林分署執行,不料潘男仍置之不理,存款也只有數千元,不夠抵繳罰金,士林分署查出他開了一家日本料理店,遂在1月6日前往店內執行。

執行官當場查扣店內藏酒及收銀機內現金1萬1,530元,被查扣的酒是潘男多年收蔵的2瓶格蘭登威士忌、2瓶清酒,以及40幾瓶台灣啤酒。潘男眼見無法狡賴,遂承諾到士林分署辦理分期繳款。

士林分署呼籲民眾應拒絕酒駕、遵守交通規則,尤其年關將近,聚會宴飲機會大增,切莫貪杯誤事,以免樂極生悲,如遭裁罰亦應儘速繳納或提出清償辦法,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甚至遭限制出境、拘提管收而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