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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推動光電示範區 強調自由選擇地方創生

我國再生能源必須在2025年達成太陽光電20GW發電量目標,經濟部和農委會為此將彰化縣視為重點示範區。(圖/報系資料照)

因應我國再生能源2025年達成太陽光電20GW發電量目標,經濟部和農委會今(16)日到彰化縣舉辦「光電示範區」說明會,現場有上百位在地鄉親與會;經濟部能源局代表指出,今日舉辦說明會的重點,是因為了解到當地支持綠能的意願,並強調未來就算規劃為光電示範區,還是要看「地主意願」,該土地原有種植、養殖行為,變更後仍會保留,能源局僅提供居民一個地方創生的機會。

能源局組長林文信表示,非常感謝彰化縣大城鄉發展協會、村長們長期與政府對綠電有多次討論,並瞭解到當地是支持綠能的,但地方對某些用地變更案件可能有不同聲音,因此這次舉辦說明會就是要說清楚什麼是「示範區」。他強調,發展光電的重點要有在地支持,未來就算變更為光電示範區,還是要看地主意願,例如原來該土地有種植、養殖行為,變更後仍會保留使用機會,太陽光電是要帶來地方創生,絕對不是要跟民眾搶土地。

能源局提供的簡報中指出,大城鄉地理位置偏遠又有地層下陷的疑慮,希望透過光電開發持續帶來綠電收益,並促成當地發展、帶動地方經濟;光電開發可以增加就業機會,使青年返鄉工作,協助解決當地人口老化、青壯年外流問題。能源局簡報時指出,在地「風頭水尾」、耕種不易,人口持續外流、老化,發展光電是為了在地經濟發展。

「綠電收益可以回饋鄉里,同時協助能源轉型,達成雙贏局面,為大城鄉帶來環境與經濟的正面效益。」能源局強調,就算鄉親的土地被遴選為光電示範區後,也可以自行決定要維持農業或養殖現況,或者「農電共生」、「畜電共生」,又或者只做光電,都能與光電業者協調,且仍享有農保。

能源局表示,期盼共同促進能源多元化及自主供應,打造綠能低碳環境,最終達成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20%,光電業者應尊重民眾意願,確保不影響原有土地使用方式,並享有光電回饋。能源局表示,光電業者後續也須於案場周圍設立告示牌,標明公司名稱、聯繫窗口等,以利民眾發現問題時,可立即通知業者處理。與會的農委會技正也表示,農委會從頭到尾立場一致,都會保障農民權益,也不會造成環境問題,民眾有關心是好事,後面才會有好的發展方向。

針對一般民眾對光電的疑慮,能源局也清楚說明釋疑,指出光電絕無電磁波危害人體的疑慮,且光電板有抗反射設計,並不會影響住家品質。能源局還強調,太陽能板主要材料為無毒的「矽」,不會有污染、不會溶解,或滲出議題,因此不會造成土地或水源污染,且發電過程不產生任何廢氣、廢水、輻射,甚至是噪音,是對環境友善的發電方式。

此外,對於環保團體關心的安裝、清洗太陽能板是否會造成水質污染,能源局強調,僅需使用「清水」及拖把等工具清洗,一年約清洗2到3次,不會造成水質污染,一般雨天即有清潔效果,無需使用任何藥劑。能源局強調,經濟部與農委會已規定清水清洗,若有業者違反即可廢止同意備案或設備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