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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修正全動法惹議 行政院:緊急狀態完備法治才會有用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圖/中國時報記者黃婉婷攝)

國防部近日預告修正《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內容提及戰時媒體管制、校園動員方案等引發爭議,行政院昨強調修法未定案、無時間表。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2日重申,全動法是「非常時期法治的一部分」,戰爭、天災時適用,此番緊急措施和管制手段只會發生在實施動員時期,準備好方案後一旦進入緊急命令,法治才會有用。

針對全動法引發的爭議與討論,羅秉成表示,確實有必要加強論述,在全動法修法過程中,各界都提出很多意見,「在台灣民主社會底下,在法案預告期間本來就是在徵詢意見,還沒定案、也沒時間表」,國防部對各方意見都有所掌握,行政院也促請國防部和相關部會注意相關意見。

羅秉成強調,全動法是非常時期法治的一部分,比如災害防救法,是將非常時期定義在天災地變發生時,而全動法所談的非常時期當然含括戰爭,但總統所下的緊急命令不只限於戰爭,921大地震也是範疇之一,「緊急命令本身的內容外,要有其他法治的配套,這叫做緊急狀態的法治。」

羅秉成舉例,SARS爆發後,衛福部便修改傳染病防治法,新冠肺炎也是如此,這就是經歷各種事件的考驗後,政府在緊急狀態時如何做好法治完備是重要的。

「全動法修法目的是利於國家安全的考量,因為全動法現行規定就有分準備時期和實施時期的兩大面向。」羅秉成說,全動法較偏重於準備時期的作為,但在實施動員上規範太少,相較災防法、傳染病防治法落後,那在法制上就要完備,如何準備、如何實施這兩塊都要有完整配套,這是站在完備法治、保護國家安全的角度考慮去做。

他表示,而準備動員階段有些規定已不合時宜,如現在只列舉8個方案,「難道動員就只有這8種方案,沒有其他方案嗎?」比如說現在金融、資通訊動員都不在內,但時代發展到現在此類應變都很重要。

他強調,這些緊急措施乃至管制手段,都只會發生在實施動員時期,「你是準備好那方案,一旦開關一打開,進入警急緊急命令狀態,我們法治才能有用」,否則緊急命令一下達,不可能在上頭寫得落落長,總是要有其他法治配套來做,請國人體認國家處境。

他指出,國防部在此議題上應該與社會充分溝通,而行政院因為有全動會報,所以有一定角色,「站在此立場上,不一定要到修法完成才做改革」,院長陳建仁也特別指示,在全動會報機制下,若有不切實際和不合時宜的部分都該有所調整。

最後,他重申,絕對不會如外界所說會動員學生上戰場,將其扭曲成把學生推上戰場、製造戰爭恐懼都沒有必要,這樣的動員法治在其他民主法治國家都有,這就是平時有準備、非常時期就有備無患,平時就該有居安思危態度,無論是戰爭、災變都一樣,完備法治是政府負責任的態度,未來會審慎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