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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醫教授涉下藥性侵 范雲陪3被害人出面控校方縱容

民進黨立委范雲召開「台大醫院成惡狼獵場,受害者求助卻被台大推開」記者會。(圖/周志龍攝)

立法委員范雲今(24)日與3位被害者共同舉行記者會,控訴一名在台大醫學院擔任教授的醫師,多次藉口要了解商品,邀藥廠、金融業女性業務員前往居酒屋聚餐,疑似下藥後帶至汽車旅館性侵害;而台大在接受被害者申訴後,卻又以被害者是在「執行職務」為由拒絕實質處理,讓這位狼醫兼教授,至今未遭受任何懲處。

3名女性被害者在記者會上現身,吐露遭狼醫誘騙性侵的過程,指出狼醫總是單獨約被害者到同一間居酒屋用餐,A小姐、C小姐上廁所回來喝了飲品後,就失去記憶,醒來時人已經在汽車旅館,加害者就在身旁;B小姐證實也經歷相同模式,只是自己較為幸運,在居酒屋上廁所回來時,隔壁桌一位女性客人特地到廁所外提醒她桌上紅酒被狼醫下藥,她才傳簡訊給朋友,讓朋友打電話給她,表示有事藉機離開。

被害者表示,曾向居酒屋要求調閱監視器,店家卻以「只是用來裝飾」為由拒絕。被害者質疑,連隔壁客人都會發現狼醫趁機對飲品下藥,空間不大的居酒屋多次看到同一狼醫帶不同女性用餐,用餐完後女性都意識不清被帶離,居酒屋難道從未發現怪異之處?還是明知實情卻始終漠視?

被害者A小姐指出,事發後便向台大醫院提出申訴,台大醫院移請台灣大學處理,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受理調查後,卻又以被害者於案發當時正在執行職務而決議不受理,故不能依照《性騷擾防治法》向加害者的雇主申訴,而是應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向自己的雇主申訴,在公文中告知A小姐「請向您雇主提出申訴」。

范雲指出台大有4項「推開被害人」的行為:事件發生在被害者下班期間,是否為「執行職務」,應該搜集更多資訊才能加以判斷,例如當天雇主是否給予加班費、聚餐餐費是由誰出等情節,然而,台大對於這些事實證據,都未盡到調查之責。而台大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如不受理申訴,應敘明理由,但台大給A小姐的公文,完全沒副本通知本案權責機關台北市政府,公文也未告知申訴人如果不服,應向台北市政府提出再申訴;另外,A小姐申訴涉及性侵害,教師已涉刑事案件卻從未提至教評會審議。

范雲表示,這次和三位被害者一起出來開記者會,是因為這起個案不只顯示了這位多重犯行加害者的可惡、台大的冷漠與不負責任,還有現行法律可能包庇加害者的重大問題,簡直就是一張加害系統蜘蛛網,層層網住受害者,獨留加害者在網上胡作非為,呼籲台大應盡速啟動調查與懲處,莫再放任狼醫繼續傷害女性,檢調應介入調查居酒屋是否漠視犯罪發生,而衛福部及勞動部應正視現行性騷擾防治法漏洞,啟動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