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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年上路!用餐時間限溫23度 3場所將受限制

未來餐廳、旅館(館內餐廳)、百貨美食街3大場所早午晚用餐時段將限溫23度,今明兩年為試辦期,預定後年正式上路。圖為民眾大多選擇有冷氣的環境用餐,用電量也隨之提高。(圖/報系資料照)

用餐場所冷氣不能太冷了!國內營業場所雖有室內限溫26度,但用餐時段給予「豁免權」,結果有商家溫度開超低,經濟部能源局因此決定出手納管,將修改規定,未來餐飲、旅館(館內餐廳)、百貨美食街三大場所早午晚用餐時段將限溫23度,低於此溫度,經勸導後不改者,將祭出2萬到10萬元罰鍰。今明兩年為試辦期,預定後年起正式上路。

冷氣是夏季最耗電產品, 2013年時經濟部就推動《指定能源用戶節能規定》,強制20類營業場所,包括旅館、百貨公司、量販店、超市、超商、化粧品店、電器店、服飾店、銀行業、大眾運輸場站服飾品等,「室內冷氣溫度限值26度」,低於此溫度要開罰。

大家未注意的是,由於考慮民眾用餐時會吃火鍋、麵食等熱食,氣溫太熱會受不了,因此該規定對餐館、或有附設餐廳、美食街的場所,給予「用餐時段」豁免,也就是早上7到9點、中午11點到下午2點、晚上6點到9點三個時段,不予管制。

但實施多年後,經濟部卻發現許多餐廳用餐時段冷氣因此開超冷,甚至有的不到20度,因此決心出手導正。能源局說,經濟部長王美花對此問題非常關心,也認為營業場所冷氣管制還有努力空間。為了落實全民節能,乃決定對餐飲、旅館、百貨公司美食街的用餐室內空間祭出「冷氣溫度 23±1℃」政策。

能源局表示,以後這些場所用餐時段冷氣可以不用到26度,可是不得低於23度,會給予正負1度緩衝,也就是低於22度才開罰。稽查員如果到現場查獲,會先給予改正勸導,業者不改,才會開出2萬到10萬元罰單。

此用餐場所冷氣限溫23度試辦到明年,首年採自願制,經濟部明天(17日)將召開「2023年冷氣適溫運動宣示大會」,目前已獲晶華酒店、萬怡酒店、三商巧福、鬍鬚張、麥當勞等32品牌、合計1300多家門市支持。

能源局說,試辦期到明年底為止,如果溝通成效良好,後年起就會正式實施,屆時違規就要開罰。另外,20類限溫26度場所也要擴增,經濟部要把會議室也納管,等於以後有21類場所,室內冷氣不得低於26度。該局指出,雖然會議室內也會用餐,可是以便當或叫外食居多,不列入較低的23度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