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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給資遣費遭罰30萬 桃園傳產公司1度抗議為這原因繳清

桃園某傳產企業積欠員工資遣費遭開罰30萬,為避免財產被扣押目前已全數繳清。(圖/桃園分署提供)

桃園市楊梅區某傳產公司積欠老員工資遣費,遭勞動檢查處開罰30萬,由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該公司一度致電對裁罰表示不服,不過因擔憂商譽受損,影響日後與銀行間往來信用,遂於日前主動繳清。

桃園1間傳產公司2021年將擁有10年8個月資歷的鄭姓員工解雇,不過未於期限內給付資遣費22萬餘元,已違反勞動法令。勞動檢查處去年5月5日派員至該公司實施勞動檢查時查獲,依違反勞工退休金條例裁罰30萬元。

桃園市政府勞動局移送桃園分署執行,經調查該公司可供執行之財產,於今年3月9日核發執行命令扣押其存放於數家金融機構的款項。

該公司曾致電表示對勞動局的裁罰不服,惟經執行人員曉以利害關係後,公司負責人為避免商譽受損,以及影響日後與銀行間往來信用評等,於日前主動匯款30萬加上129元的執行必要費用至桃園分署專戶,繳清本件罰鍰。

桃園分署目前已將款項解繳移送機關,並立即撤銷對該公司銀行帳戶存款的扣押。桃園分署呼籲,事業單位或雇主務必熟悉並遵守相關勞動法令,確實保障勞工權益,以免因誤蹈法網受罰。針對惡意欠繳各類行政罰鍰之義務人,桃園分署將秉持一貫落實公權力態度及依法執行之堅定立場,積極督促義務人清繳欠款,並達到教育民眾遵守法律的目標。如義務人若確有經濟困難而無法一次完納時,可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申辦分期繳納,切勿心存僥倖而置之不理,以免財產遭查扣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