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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市府決心落實「乾淨家園」 調高亂丟垃圾檢舉獎金

基隆市府發言人余治明和環保局長馬仲豪召開「亂丟垃圾檢舉獎金調高50%」記者會,說明檢舉獎勵金將從原先實收罰緩的30%調高至50%。(圖/基隆市政府提供)

為維護基隆市整體環境品質,落實「乾淨家園」政策,基隆市府發言人余治明和環保局長馬仲豪今(3)日召開「亂丟垃圾檢舉獎金調高50%」記者會,說明檢舉獎勵金將從原先實收罰鍰的30%調高至50%,鼓勵民眾發揮正義勇於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的行為,並強調檢舉過程保密,也期望能降低隨意丟棄菸蒂、檳榔渣或吐痰等影響市容環境行徑。

余治明表示,市容整潔對在地民眾相當重要,市區街道乾淨程度也能讓旅客留下好印象,打造基隆為乾淨家園刻不容緩。他說,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67條第3項訂定獎勵辦法,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經查證屬實處1200元以上罰鍰處分確定者,發給實收罰鍰金額50%當作獎金。

余治明也說,基隆市政府自3月1日起已提高亂丟垃圾罰則,從原本最低開罰1200元,提高至2400元,現在又提高檢舉獎勵金至罰款的50%,期望能有效降低隨意亂丟垃圾的行為,並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他表示,為保護檢舉民眾不受到他人脅迫或報復,檢舉過程絕對保密,如有任何人因懷恨檢舉而致生事端,市府一定會追訴到底。

馬仲豪指出,民眾若發現違規亂丟菸蒂、隨地吐痰、吐檳榔汁渣,以及棄置垃圾包等污染環境行為,都可以提供影片及照片檢舉,採證影片及擷取的照片須有違規日期、時間,且擷取的手部丟棄廢棄物的動作照片須明顯,例如汽車駕駛須將手伸出車外,車牌也需清楚。他表示,若違規行為人是機車駕駛人,其違規行為時未於車輛上,採證影片及照片均應截錄有行為人騎乘車輛畫面,並在距違規日期15天內將相關資料送達環保局。

馬仲豪說,環保局依該違規案件所實收的罰鍰金額,於違規人繳款結案後,將原提撥罰款30%作為檢舉獎勵金,現在調高至50%,鼓勵民眾勇於檢舉。但他也說,避免為了獎金有浮濫檢舉情形,環保局受理同一檢舉人,同一年度檢舉案件最高為250件,依規定核發累計獎金最高金額以30萬元為限。

馬仲豪強調,提高檢舉獎金是為鼓勵民眾一起共同維護環境品質,最重要是呼籲民眾守法維護市容整潔,共同攜手打造「乾淨家園」,相關檢舉資訊歡迎至基隆市環境保護局官網查詢(https://www.klepb.klcg.gov.tw/tw/klepb1/38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