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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天控告NCC違法不予換照案 台北高等行政判決中天勝訴!

NCC涉嫌違法不讓中天新聞台換照,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圖/報系資料照)

各界矚目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案,中天新聞台提告NCC,中天認為NCC當初以中天有25件裁罰案,作為不予換照處分的理由,但現已有10案被法院撤銷,其中更有2案獲勝訴免罰確定,因此拒絕換照的理由已不存在,請求法院撤銷NCC原處分、還須賠償79億5369萬9980元損失,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審結,判決中天勝訴,還可上訴。至於詳細判決內容,合議庭將發新聞稿公佈。

2020年11月18日,NCC認為中天新聞節目遭裁罰25件、且違反法律規範等理由,處分不予換照,中天新聞台衛星廣播頻道執照於同年12月11日到期,隔天起不能在有線電視播出,不過透過網路等方式播出不在此限。中天關台後,有線電視的52頻道騰空,NCC主委陳耀祥曾在記者會向系統業者喊話,希望給公廣集團的新聞頻道一個機會,華視表態爭取,後來果然入主52頻道。

中天委任律師指出,NCC迄今拒絕公開25件裁罰處分諮詢委員會議記錄、會議資料及決議過程等裁罰基礎資料,致使中天未能享有知悉及辯論的機會,明顯違背正當行政程序原則、保障人民陳述意見權利,況且部分裁罰案經法院認定違法予以撤銷。法院多起判決一致指出,無法認定中天的新聞製播有何違反事實查證原則之處,顯示NCC處理中天案過程嚴重違背正當法律程序,目的只是硬要罰中天。

中天強調,NCC駁回換照申請,不但妨害新聞自由,還影響新聞台全體員工近500人工作權,使負責人或大股東股遭受損害、視聽大眾收視權益受到影響。中天為此曾提告聲請「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不過遭最高行政法院和北高行分別駁回,合議庭認為「定暫時狀態的假處分」制度,是為防止發生重大損害或避免急迫危險,但本案實體爭議,仍待法院審酌,依現有事證無法認定處於緊急程序中,因此駁回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