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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執行命令來不及擋?泰山今說入股街口已履約 龍邦稱依法不得執行

泰山將於5月31日召開股臨會。(圖/CTWANT報系資料照)

泰山(1218)今天(15日)晚間發布重訊,針對保勝投資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民事裁定,禁止泰山執行112年5月5日董事會通過之股權投資案(街口)、增建包裝水廠案,並續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由於今天收到法院執行命令前,已進行相關案件之履行,後續將在審理程序中向法院詳細說明適法性。

泰山並指出,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目前尚未作成裁定准予定暫時狀態處分,僅有作出緊急處置於7日內有效之裁定。泰山則將於5月31日股東臨時會。

不過,稍早龍邦國際興業發出聲明,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日前已作成112年度商暫字第13號裁定,禁止泰山公司執行取得街口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街口金融公司)40.39%普通股權及增建包裝水廠之董事會決議,相關執行命令並已送達泰山公司與泰山公司董事長詹景超,泰山公司依法不得執行上述違法決議!

泰山以36億元取得街口金融公司40.39%股份,包括以22億元向街口金融公司認購新股、以14億元向街口金融公司之母公司Dorian Innovation Limited購買老股,且上述款項已分別給付予街口金融與Dorian公司。

龍邦強調,有鑒於泰山公司目前已將36億元之鉅額款項分別給付予街口金融公司與Dorian公司,特別提醒街口金融及Dorian公司之往來金融行庫,務請嚴加審核與該等公司之資金往來,尤其街口金融公司突然取得高達22億之資金,又涉及非法無效之交易,金融行庫自應加倍留意,善盡銀行防範不法交易等職責,以避免無謂之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