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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亂丟垃圾!透過電眼精準揪人 4個月開罰75萬

彰化縣環保局科技執法不定點、不定時在各大熱點出現,加上熱心民眾提供行車紀錄器、手機等檢舉影片,讓愛亂丟垃圾的民眾無所遁形。(圖/彰化縣環保局提供)

彰化縣多條產業道路、高架橋下經常有民眾亂丟垃圾,為有效遏止,環保局祭出「電眼」科技執法,今年截至4月已取締532件,罰鍰金額高達75萬1800元;環保局提醒,科技執法不定點、不定時在各大熱點出現,加上熱心民眾提供行車記錄器、手機等檢舉影片,讓愛亂丟垃圾的民眾無所遁形。

環保局在縣轄內的國道交流道、快速道路匝道、重要道路、溝渠堤岸及海岸沿線、公墓等偏僻易遭亂丟垃圾熱區,裝設移動式監視器,全天候24小時錄影蒐證,經查證屬實者,皆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各處罰鍰新臺幣1200元至6000元。

環保局統計,去年共裁處1736件、罰鍰金額299萬8200元,今年1至4月開罰532件、罰鍰金額75萬1800元,此外,民眾檢舉的部分去年有759件、今年迄今已有395件。

在環保局查緝的案例中,有名男子在學校抓到老鼠,因不忍心將牠殺死,便拿到水溝放生,反而被環保局的科技執法逮到開罰,男子不服申訴,但是環保局卻認定只要是將「喪失功能、不要的東西」丟棄,不管是否為活體,都視為廢棄物。

環保局分析這些違規亂丟垃圾者,有4成設籍在外縣市,主要是國道交流道、快速道路匝道常見就地解放隨地便溺者,民眾通常以為神不知鬼不覺,但科技執法同樣神出鬼沒,攝影機架設位置隱密,讓民眾無機可乘。

環保局巡查也發現,像是國1、國3交流道周邊或台76、台61上下匝道、台74甲等道路,常有民眾在停等紅燈時,隨手搖下車窗向外亂丟垃圾,道路中央分隔島及路側也是民眾喜歡亂丟垃圾的地方。

環保局強調,亂丟垃圾不僅影響市容,垃圾進入溝渠也會阻塞排水道,下雨時恐造成淹水,鼓勵民眾發現有人亂丟垃圾時,立即以行車記錄器、手機等工具拍下含車牌完整影片,向環保局提出檢舉,共同遏止汙染環境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