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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權基金由誰主管懸而未決 綠委:不適合以《央行法》規範

中央銀行總裁楊金龍赴立法院財委會對成立主權基金相關的央行法修正案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圖/黃威彬攝)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4)日審查「中央銀行法第20條及第33條條文修正草案」,要央行撥出10%外匯存底,成立主權基金,並由央行負責管理。立法委員林楚茵於質詢中表示,她從進入財委會開始就在關心主權基金是否成立,但不贊成以修正《中央銀行法》來達到目的,主權基金也不宜由中央銀行運作,主管機關是誰,都待取得更多共識。

林楚茵表示,成立主權基金是為了增添台灣在經濟上的實力,同時增加台灣的國際能見度,在國際上也較能被重視,目前朝野立委一致都認為要開啟主權基金的討論,但是否是透過修央行法來達成,正反意見仍非常多。她在質詢楊金龍時指出,央行在現有的架構中是否有能力運作主權基金,如果無法運作,就須要再討論其他方式。

楊金龍表示,開啟討論主權基金是否成立有其必要性,但主權基金不適合放在央行,因為主權基金跟外匯存底的操作完全不一樣,若是放在央行底下,會影響到央行營運目標的執行,也會影響到央行的獨立性。

楊金龍說,央行的立場是設立專法,一個在中央銀行外面的專法,至於專法要如何訂立須要再妥善的規劃,至於要聘請那些人才、排除哪些法規,都可以在這部專法中做比較周全的討論與規範。

林楚茵詢問,若是央行不適合,大掌櫃財政部、掌握多筆基金的國發會要不要承擔責任?財政部政次阮清華表示,財政部沒有相關的專才,沒有能力主導。國發會副主委高仙桂則表示,應尊重目前社會上另定專法的共識,等專法訂立後再交由法定主管機關來主導。

林楚茵認為,主權基金的主管機關是誰,是尚未解決的重要問題,應再取得更多的共識才能妥善處理,請相關部會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討論,並再提交報告給財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