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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高中同學家烤肉…色男性侵「好友15歲妹」 判賠這金額

男子去高中同學家烤肉,竟性侵好友15歲妹妹。 (示意圖/photoAC)

台中一名賴姓男子去高中同學家烤肉喝酒,半夜他看到好友15歲妹妹喝茫,竟闖進房間性侵她,妹妹清醒後8天後報警,最後男子以30萬和解金,換到緩刑4年。

判決書指出,賴男在去年9月晚間,去高中同學B男家烤肉喝酒,嗨到半夜3點後,他看到B男妹妹A女因酒醉,自己走回2樓房間休息,而賴男先進去B男房間,聊個天過了10幾分鐘,4點再走去A女房間。

賴男看到A女不勝酒力倒躺在床上,竟強行性侵她,A女於過程中略微恢復意識且試圖掙扎,還是因為喝太多無法推開賴男,事後賴男以衛生紙擦拭A女下體後離開,凌晨5點再去B男房間睡覺,當天下午才離開,而A女醒來後因為害怕,8天後才轉告家人報警。

法官認為,賴男去別人家,為滿足自己性慾,藉女方不勝酒力而不能抵抗之機會,對被害人乘機性交得逞,但當時他才19歲,之前也無犯罪紀錄,並已坦承犯行,且與被害人等調解成立,以30萬元和A女父母達成和解,判他1年10月,緩刑4年。可上訴。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