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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等獎」茶商用劣質越南茶冒充台灣茶 茶行夫妻4年大撈2429萬

台中詹姓夫妻購入越南茶當台灣茶賣,牟取10倍暴利。(圖/ 民眾提供)

台中一間多次榮獲阿里山春茶獎項的茶行,為了降低成本涉嫌從2018年起,以每台斤平均200元低價購入越南茶葉,分裝後假冒「阿里山高山茶」等6個台灣茶葉之名,以每台斤平均約1000元銷售,賺取五倍甚至十倍暴利,4年來已銷售2.8萬斤黑心茶葉,不法獲利2429萬。法院審理後,判茶行夫妻各1年6月、1年3月徒刑。

台中市福氣茶葉公司負責人詹東龍,去年獲得優良茶競賽的頭等獎。(圖/翻攝自福氣茶業有限公司臉書)

起訴書指出,49歲詹男和44歲吳姓妻子在台中經營福氣茶葉行,2人從107年1月起向某企業以每斤146元至260元不等買入越南茶葉後,再跟員工將茶葉以2兩、4兩、8兩及1斤分裝,裝入印有「臻藏阿里山高山茶」、「台灣茶選杉林溪龍鳳峽高山茶」、「阿里山特色茶」、「凍頂烏龍茶」、「台灣阿里山茶」及「阿里山高山茶等」等標示茶葉產地為「台灣」的公版包裝袋,接著由公司業務以電話或實體門市銷售給不知情民眾。

保七總隊會同台中市食安處等單位搜索福氣公司。(圖/ 民眾提供)

詹姓夫妻在茶葉內外包裝上均標示產地為台灣,交由業務人員以每斤800 元至1500元不等價格出售,誤導消費者,以為是台灣茶而購買,牟利高達5倍價差。直到2021年11月,行政院農委員農糧署中區分署派員至福氣公司購買「臻藏阿里山阿山茶」,送茶葉改良場進行茶葉產地鑑別,結果為「境外茶」,於是向相關單位通報。

詹男、吳女初步坦承犯行,表示有向賣境外茶廠商進貨,價格比較便宜。其他員工證稱,公司對外都是賣「台灣茶」,而品名編號Y開頭是阿里山茶、T開頭是杉林溪茶,名稱是詹男決定。也有消費者出面指證,表示誤信福氣茶葉賣台灣茶,害他們買到越南茶。

台中地院法官認為詹、吳長期從事茶業買賣,應知越南茶之品質不若台灣茶,市價亦較台灣茶低廉,仍對外宣稱是臺灣茶並販售給消費者,自屬「以假冒真」無誤,一審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法》假冒食品罪判詹男1年6月、吳女1年3月徒刑,並沒收犯罪所得2429萬餘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