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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詐助理費涉貪 男友李忠庭最終偵查出爐

李忠庭(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市長高虹安遭檢舉在任職立委期間涉嫌詐領立委助理費,台北地檢署依貪汙罪日前依貪汙罪起訴高虹安及助理共5人,但她男友李忠庭涉案部分,檢方認定李男雖在2020年2月至2021年3月間,每月領有2萬餘元至5萬餘元不等的助理費,但因他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工作內容屬助理範疇,沒有詐領,貪汙罪嫌不足,不起訴李男,並依職權送台灣高檢署再議,台高檢審核後,認為再議無理由,今予以駁回,因此李男獲不起訴確定。

新竹市長高虹安去年遭告發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台北地檢署8月14日偵結,認定高女詐領46萬多元,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起訴高女及助理共5人,當時擔任助理的高虹安男友李忠庭因罪嫌不足,獲不起訴處分。

依據北檢結案書類起出,李忠庭在2020年2月至2021年1月間同時身兼鴻海、永齡與高虹安辦公室工作,李男在鴻海負責AI大數據研究;不用打卡,在永齡負責健康大數據顧問,亦不用打卡;另據高虹安證稱,李男任職助理期間,主要是在辦公室內接電話、負責安排行程、管理辦公室機器人、安裝電子白板、選民服務、管理LINE和粉專,2021年3月離職。

另據高女助理們證稱,李男不常進辦公室,但有幫忙高虹安經營臉書和陪她同走行程,由於立委助理工作內容沒有明文規定,因此檢方難以認定李是人頭助理,既然有從事助理工作,領取助理費並無違法。

檢方認為,李忠庭雖於 109 年 2 月至 110 年 3 月間,每月領有2 萬餘元至 5 萬餘元不等之助理酬金,但因其確有實際從事助理工作,且工作內容核屬助理範疇,即難以其另有其他兼職,而認有詐領公費助理費用之犯行,應認其罪嫌不足,予處分不起訴。

檢方因李忠庭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不起訴,依法須依職權送二審檢察機關再議,因此將李忠庭不起訴部分,送台灣高檢署再議。台灣高檢署審核後,支持北檢不起訴理由,認為北檢職權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因此李男獲不起訴處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