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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加重罰!屏東明揚大火燒出「洞」 危險物申報不實罰款擬調高至50倍

高爾夫用品廠明揚大火慘劇,讓外界發現廠商自主申報危害物質管理不足。(圖/報系資料照)

高爾夫用品廠明揚大火慘劇,讓外界發現廠商自主申報危害物質管理不足,經濟部將修改《工輔法》,加強廠商申報責任,除次數會提高外,現行漏報或申報不實罰責僅處1萬元到5萬元,初步規劃拉高5到50倍,罰責最高可能250萬元,但會依違反程度訂「不同區間」罰金,單純漏報罰輕,漏報造成公共危害則罰重,尚待跨部會整合後確定。

明揚獲許可儲存於廠區的有機過氧化物是100公斤,實際卻囤放3000公斤,成為意外發生漏洞。經濟部長王美花昨表示,化學原料有上萬種,哪些屬於危險物質哪些不是?廠商也未必知道,將會找專家來對化學物質資訊平台(化學雲)進行優化,讓廠商知道哪些是危險物質必須申報,然後增列新的項目(列管)。

《工廠管理輔導法》規定,廠商未照規定申報或不實,只處罰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王美花直言太低,因此《工輔法》首先會針對有無危險物質加強義務申報,現行罰責區間會往上提高很多倍。

根據經濟部規畫,未來將加強對化學物質的申報密度,廠商提報次數會增加。廠商漏報罰金將比目前提高5倍到50倍,但會依違反程度訂立「不同區間」罰款。單純未申報罰較輕,但未申報引發公共安全危害罰最重,還須待跨部會討論整合一致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