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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教師找嘸人2/談福利就是勞工? 代理教師嘆:提義務就是公務員

除特定縣市及國立高中能以年資敘薪,否則代理教師薪水不管做幾年都是同一價格,和正式老師同工卻不同酬。(圖/報系資料照)

代課老師是校園師資的「備用電源」,然而因為本身並非正式師資,因而常受到歧視與霸凌,「標籤化」的職場環境再加上薪資沒有上調空間,種種不友善的條件都迫使許多持有教師證的代理老師轉換跑道,甚至不願投入教學職場。

目前已有一年教學經驗的代理老師陳小姐直言,「談義務,代理老師是公務員。談福利,代理老師就是勞工。」在校園內行政工作理應由熟悉校務的正式老師優先擔任,然而正式老師常常不願接行政職務,而代理老師是各校一年一聘,代理老師在擔心「丟飯碗」的情況,往往只能不情願地接下行政工作。

她說,除特定縣市及國立高中外,代理老師不管服務年資多久,「死豬價」的薪水一價到底,和正式老師同工不同酬,若無該教育階段或該專長的教師證,學術研究費用會打8折,且代理教師為勞保勞退,也無考績獎金,今年教師節更傳出有代理老師沒拿到教師節禮物的情況。

談到代理老師薪資問題,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全國中小學代理老師在110學年度已達3萬2239人,然而各縣市代理教師並沒有統一敘薪標準,能按年資敘薪的只有台北市、金門縣和國立高中的代理老師,其他縣市「代理10年或20年,領的薪水都還是一樣」,工會認為全國應統一代理老師的敘薪標準,目前已提出釋憲,憲法法庭也已受理。她也舉自家人為例,她的家人在南投擔任代理老師26年來都是同樣薪資,薪資完全「凍漲」毫無上調空間,一般代理老師平均待5至7年就會評估是否要繼續從事這份工作,因此依年資敘薪的確是留任代理教師人力的重要關鍵。

全國代理暨代課教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黃湘仙表示,代理教師是調節正式教師人力很好的制度,唯有把代理教師制度完善,才會有人願意留下來。(圖/黃鵬杰攝)

黃湘仙也說,「學校其實很愛將代理教師和正式教師之間標籤化,教育現場真有人認為代理教師矮人一截,也有很多不友善、職場霸凌、歧視或不平等對待。」其實代理教師是調節正式教師人力很好的制度,在不開正式缺的狀況下,又希望教育人員具有專業性,唯有把過渡期制度做好,才能留住教育人才。

社團法人瑩光教育協會理事長藍偉瑩指出,根據大數據調查,其實每年退休教師人數和通過教甄人數差不多,若通通進入教育現場理應能平衡,但事實上很多人教育學程修畢取得證書後,發現自己並不喜歡這個職場,加上社會給予教職的框架太多,都會區家長對老師期待又更高,在全台薪水都一樣的情況下,大多數人會選擇前往非都會區任教,學生數量也相對少,往往許多人選擇往鄉下去執教。

長期關心軍公教族群的民眾黨立委張其祿坦言,代理代課老師在校內猶如二等公民,往往正式老師不想做的工作都推到代理老師身上,代理老師做的多卻領的少,考不上正式老師只好做牛做馬、被不平等待遇,相當不合理。他也指出,以往教職是相當有競爭力的工作,近年來因教師整體待遇和一般工作差距越來越小,為人師還要負責政策任務、行政業務、應付家長,其實是份苦差事,當上正式老師至少有保障,但退而求其次成為代理代課老師,恐怕就沒那麼多人願意,而整個公部門及軍公教產業都有人才流失的問題,政府都應該正視這些潛在的問題。

民眾黨立委張其祿表示,代理代課老師在校內猶如二等公民,有許多不平等的待遇,相當不合理。(圖/報系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