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雞排妹大戰陳沂惹官司 高院判決讓她GG了

雞排妹與網紅陳沂互槓,高院認定雞排妹違反《個資法》。(圖/報系資料照)

藝人雞排妹(鄭采勻)與網紅陳沂在直播槓上,雞排妹不滿手機號碼被陳女公布,憤而提告,一審雞排妹遭判刑4月,高等法院考量她為了報復才公開陳沂手機門號,減輕刑度、改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還可上訴。

判決指出,雞排妹不滿陳沂2021年5月8日在臉書以遭撥打騷擾電話為由,發文公布她的行動電話門號,隔天陳沂以帳號直播時,又重複公開雞排妹手機門號,雞排妹遂以臉書帳號「鄭家純」加入直播,並口頭唸出陳沂行動電話門號前4碼,遭陳沂當場制止。

不料直播結束後,雞排妹當天下午4、5時許,在她的「鄭家純」臉書專頁上,公開發布內含陳沂門號前4碼之貼文,又在當天晚上,再公開發布陳沂門號後6碼數字及相同數字之色號卡圖片,讓網友能以此方式知悉陳沂的手機門號。

雞排妹否認犯行,但高院認定她前後公布的4碼及6碼數字,讓網友知悉陳沂門號全碼,導致陳沂兩天共收到200多通簡訊、語音訊息,雞排妹確實損害陳沂利益。高院認定,雞排妹已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1項,及同法第41條之非公務機關未於蒐集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利用個人資料罪,但考量陳沂先發表雞排妹門號,雞排妹才報復公開陳的門號,將他從一審判刑4月徒刑,減少刑期1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