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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振峰涉簽賭害慘球隊 永豐雲豹遭T1重罰35萬

羅振峰被啦啦隊女友千芮踢爆因簽賭被球團解約。(圖/翻攝自台啤永豐雲豹職業籃球隊 Taiwan Beer Leopards臉書)

職籃T1台啤永豐雲豹球員羅振峰因曾涉簽賭,遭球團解約,消息震撼籃壇。對此,T1今晚(28)宣布初步懲處,指出除球團直接開除羅並註銷球員資格,聯盟也予以停權、永不錄用;另雲豹球團因內部管理失責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依規章應予以重罰,不過念其主動通報等積極作為,審酌後先裁罰35萬元。

T1聲明:

就近期傳出涉賭疑慮,本聯盟近日與臺灣高等檢察署、各球團所屬各地方檢察機關建立合作關係,並協請主管機關教育部體育署、中華民國籃球協會支持其轄下職業聯盟及聯賽球團,積極配合召集相關會議,共同響應端正運動風氣,杜絕任何不良違法行為,打造健康之籃球運動環境。

本聯盟再次嚴正聲明反賭、反毒、反詐騙為最高原則,對涉不法行為之人員一律採零容忍政策。對此,聯盟規章已明確訂立規範,關於台啤永豐雲豹球員羅振峰涉賭一事,T1聯盟對於造成社會負面影響深表歉意,經重大事件決策委員會決議,初步懲處如下:

羅振峰因坦承簽賭,並疑似參與球版相關非法行為,已違反我國法律規範,更未能保有職業球員應有之認知,除由球團直接開除並註銷球員資格外,本聯盟予以停權並永不錄用。

台啤永豐雲豹球團,因過往之內部管理失責,造成社會不良影響,依規章應予以從重判罰;但念於球團主動通報及積極作為,酌情後先行予以裁罰新臺幣35萬元。

由於本案已進入檢調偵查階段,本聯盟將密切追蹤本件後續偵查結果,並依偵查結果再決議後續是否加重懲處,秉持勿妄勿縱的原則,盼球團能更加約束所屬球員之行為。

本聯盟與各球團已於季初簽訂誠信經營聲明書,並協請各球團向球員、工作人員進行法治教育宣導,同時自我訪查有無參與非法賭博之狀況,另外也蒐集了各球團與球員之公版合約,與聯盟法律顧問共同檢閱後,建議各球團於合約中應具體訂立禁止之情事,並加入除球員本人外,其二等親家屬及未婚伴侶或共同同居人之連帶責任條款。而球團方面亦有自主要求所屬球員簽署切結書者,聯盟給予肯定並盼各球團皆能更加完善相關配套方案。

台灣頂級職業籃球大聯盟盼能在多管齊下的機制下,打造健全優質的籃球運動環境,帶給大家更精彩的賽事,提供正向的影響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