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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遭前男友爸性騷患「這症」 事後竟甜喊:你有愛我嗎?

前男友爸爸性騷女子。(示意圖/CTWANT資料照)

台南一名女子A女(化名)去前男友爸爸洪男家,竟遭到性騷,被撫摸她的大腿、鼠蹊部和下體,而他挨告後稱,2人熟識,A女稱他老欸曾說「愛他」。法官發現A女患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最後洪男被依性騷擾防治法判3個月。

判決書指出,洪男是小花前男友爸爸,去年6月在住處見到A女,他邀約A女至3樓房間按摩,先以手撫摸大腿、鼠蹊部約1分鐘後,趁A女躺床上時,以手觸摸A女下體,當下A女感覺不舒服立刻起身,之後找藉口離開。同年8月中,洪男用臉書撥電話問A女,為何要把事情告訴A女姊姊,在通話中和她家人發生衝突,A女9月23日前往警局報案,才揭發案情。

洪男出庭坦承有摸腿等部位,但否認有性騷擾,他辯稱,因為他與A女熟識,「A女稱呼我『老欸』,還有說『想我』、『愛我』,我沒有碰觸到A女下體。」

學姊B女表示,當時她跟A女和洪男3人在客廳聊天,後來A女說她肩膀痠痛,洪男稱他很會幫別人按摩,之後她就先回家。A女姊姊也稱,「我有聽到A女跟洪男在通電話,我們雙方都有開擴音,我聽到A女有跟洪男說性騷擾的事。」洪男指出,「這件事我已經有跟妳道過歉了,可不可以不要告」、「一定要搞得這麼難看嗎」。

法官表示,從「老欸老欸」、「你有愛我嗎」等話,可見A女得斯德哥爾摩症候群,而洪男講的都是卸責之詞,為了私慾竟對A女性騷,欠缺尊重兒童擁有身體自主權利之觀念,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修正前性騷擾防治法判洪男3個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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