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減稅小確幸!基本生活費上調至17.5萬 明年估184萬戶受惠

財政部公告報稅減免依據之「基本生活費」可望上調至新台幣17.5萬元,明年預估184萬戶受惠。(示意圖/pixabay)

財政部25日公告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為17.5萬元,較去年多出4000元,民眾明年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適用,預計多5萬戶受惠,對民眾而言無疑是小確幸。

財政部表示,依據納保法規定,基本生活費不課稅,若申報戶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總額,超過依所得稅法規定可減除的免稅額及扣除額合計數,則兩者差額,還可進一步自申報戶當年度綜合所得額減除。以符合納稅者為維持自己及受扶養親屬享有符合人性尊嚴之基本生活所需的費用,不得加以課稅的意旨。包括標準或列舉扣除額、身心障礙、教育學費、幼兒學前、儲蓄投資及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

財政部今日表示,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依財政部納保法第4條規定,參照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布最近一年(107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的60%來訂定,近日就會對外公告108年度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為17.5萬元,較107年度增加4000元。

預估受益戶數為184萬戶,較前一年度增加5萬戶,減稅利益為72.57億元,較107年度增加11.88億元,民眾於明年5月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時適用。

官員表示,由於今年新增長照特別扣除額上路,也應納入與基本生活費比較基準,但長照扣除額明年報稅才首度適用,官方並無數據,因此前述受益戶數、減稅利益影響,尚未納入長照扣除額加入比較基準後的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