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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連續上班23天走出工廠4分鐘猝死 當局「不予認定工傷」家屬傻眼

(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報系資料照)

大陸一名何姓男子在廣東省佛山群志光電有限公司上班,今年8月10日連續上班23後,他從工廠出來4分鐘,正在去吃飯的路上,突然吐血猝死。不過,相關單位認為,何男的死亡發生在休息時間內,事發地點也不屬於工作崗位,死亡不屬於視同工傷死亡,讓家屬無法接受。

《華商報》報導,根據出勤記錄,何男7月3日至17日連上15天班,休息1天,7月19日至8月9日連上22天班,8月10日打了上班卡,未打下班卡;上班卡時間在上午7時12分至19分不等,下班卡時間從下午6時32分至7時31分不等。在居民死亡醫學證明(推斷)書上,何男年齡為35歲,死亡日期為2023年8月10日,死亡原因為猝死。

佛山群志光電有限公司負責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說,出事的第二天,公司就向人社部門遞交了工傷認定的相關資料,認定結果是非工傷,依據為不是工作時間,也不是在工作崗位。他們公司給員工都買了社保,意外險也能賠付一些。

佛山市南海區人社局於8月11日受理佛山群志光電有限公司的工傷認定申請後,根據提交的材料調查核實情況如下:何某是該公司員工,2023年8月10日,何某上日班,上班時間由早上7時30分至下午16時30分,中午11時至12時為午餐時間,當日何某在公司工作至11時後打卡出工作車間,記錄的時間為11時2分,後其與同事一起步行出車間去吃午餐,11時6分左右,其步行至陽光走廊中間段時突發暈倒在地,經120到場搶救後證實死亡。

佛山市南海區人社局指出,何男死亡原因為猝死,死亡發生在休息時間內,其事發地點也不屬於工作崗位,綜述,其死亡不屬於視同工傷死亡。何某的死亡,不符合《廣東省工傷保險條例》第九條、第十條認定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的規定,屬於不得認定或者視同工傷的情形。決定不予認定或是視同工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