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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女董座遭保全「毆打性侵」! 她只穿內褲勇拽惡狼下樓結局曝

(示意圖/取自Pexels)

台中市的電商女董座小花(化名)平時與還在就讀小學的兒子同住,沒想到某天凌晨發現家裡有異狀,起床查看時竟遭住處的吳姓保全侵犯,嚇得她不斷向兒子求救。案件經過審理,吳姓保全被依侵入住宅罪、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4年6月,保全公司也要連帶賠償80萬元。

判決書指出,吳男在去年7月間在北屯某社區擔任夜班保全,某天凌晨他趁著同事不注意,離開管理室,從窗戶爬進住在2樓的小花住處的浴室,並打開浴室的門,打算入侵閨房。但由於小花相當淺眠,於是起身查看。沒想到吳男卻突然衝進房間,將小花的嘴巴捂住,接著開始拳打腳踢,再將人拖去床鋪的方向意圖性侵。

小花與吳男扭打後一度掙脫,不過在逃往臥室大門的過程中,又被對方強行拉回,還被抓頭撞地板,嚇得她靈機應變當場裝暈,才讓吳男停止攻擊。而吳男也開始動手侵犯、試圖脫下小花衣物,霎時間她突然奮起反擊,抓著保全走出臥室,並請兒子幫忙報警求助。

最後小花甚至還把吳男拽下樓,花了相當大的力氣才將惡狼繩之以法,但因為過程實在太過緊急,小花出家門時只穿著一條內褲,直到一樓大廳才把褲子穿上。甚至由於激烈的肢體衝突,警方到場時,小花的頭部仍在流血。

小花事後也控告吳男侵入住宅、傷害及妨害性自主,並且提起民事求償,要求吳男、保全公司連帶賠償100萬元。刑事的部分,法官判定,吳男身為保全,應守衛社區安全,讓住戶能夠安心居住,沒想到竟無故入侵住戶的家中,使用暴力的手段脅迫住戶就範,所幸過程中小花強力反抗,才沒能得逞,最後依照侵入住宅強制性交未遂罪,判處4年6月有期徒刑。吳男提起上訴後,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至於民事部分,台中地院認為,小花是某電商公司的董事長,名下有數筆財產,而吳男是月薪僅有3萬5000元的保全,而保全公司的資本額則為4000萬元,審酌後認為100萬元撫慰金過高,因此改為80萬元。事後吳男、保全公司認為精神撫慰金仍然過高,於是提起上訴,不過被台中高分院駁回,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