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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中」看齊!香港修訂公務員內規…要求全面效忠 這情況可提反對意見

香港特首李家超。(圖/達志/美聯社)

香港政府在特首李家超要求下,大幅修改公務員內規「公務員守則」並在近日出爐。新版守則把「效忠政府」列為最高前提,並要求公務員不論公務或私人、網路上或線下都必須遵守內規,亦不可直接或間接阻礙施政。不過,守則仍在有前提情況下,保留「政治中立」4字。

《TVB》指出,新版增加維護一國兩制、國安、宣誓等要求的表述,並將基本信念由6項增至12項,卻刪除行事客觀、不偏不倚。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新版「是以效忠國家及香港特區為前提」,公務員須對在任行政長官及政府,完全忠誠與竭盡履行職務,不可因自己政見,選擇性拒絕、拖延或消極執行政策;任何情況下都不可直接或間接、組織或參與阻礙政府施政活動。

外界則聚焦看似保留的「政治中立」與新增的「盡忠職守」,《香港01》指出,新版疑為避免政治中立有各自解讀,與前公務員事務局長王永平在2019年反送中期間,公開表示公務員是對核心價值與市民效忠,不是效忠特首的失控再次重演,增添「必須以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區為前提」,與不能批評政府的「盡忠職守」遙相呼應。

由此衍生的「公務員能否參加集會」問題,何蓓茵則說沒有明言禁止,且因為公務員必須效忠政府,所以在私人時間參加支持政府活動不違反政治中立,但要考慮活動是否與其公職身分有關而出現「官方意見」疑慮,呼籲應先請示上司。她以爭取福利為例,指公務員為福利「反對」政府並未違反守則,但若是公務員事務局人員反對,就會令人質疑政府立場,且政府依憲制《基本法》23條所立的法,公務員也不得反對。

此外,守則也未對「紅線禁區」的言論與活動自由做出明確定義,也未清晰劃分「意見」與「批評」的區別;僅以「後果嚴重」、「越高級越要警惕」,強烈建議公務員不要有批評政府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