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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失業男6次變造中獎發票詐2萬多元 GG了!涉3罪判刑罰33萬

彰化1名男子無業缺錢花用,竟動歪腦筋剪貼6次變造中獎發票,詐走2萬餘元,遭判刑罰33萬元。(圖/翻攝畫面)

彰化1名40歲林姓男子因失業缺錢花用,竟異想天開以剪貼方式變造中獎發票,1個月內以此手法共兌換6張假發票,領走獎金2萬908元,後續行員發覺有異報警。彰化地院以林男《違反偽造文書》共3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5月、3月、3月,得易科罰金33萬元。

根據判決書指出,林男因失業缺錢花用,以剪貼方式將發票號碼裁剪黏貼成中獎發票,再持變造發票至銀行兌換獎金,從去年12月13日至今年1月間,林男分持發票到銀行兌換1千、4千、1萬元等獎金,詐騙領走獎金共計2萬908元。

不過,林男1月又持假發票到銀行兌換獎金時,當場被行員識破落網,遭檢察官起訴。地院法官審理此案時發現,林男先前就曾因偽造得獎發票遭判刑,這回又多次以相同手法犯案,顯見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益及守法觀念;法官審酌後依《偽造文書罪》各處3月、3月及5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33萬元,可上訴。

中區國稅局提醒,財政部查核中獎發票有相關機制,若發現同一商家中獎率高,領獎對象為同一人,就會派員稽查;另外現在彩色影印技術發達,嫌犯可能透過此方式偽造二聯式中獎發票,但財政部亦有針對二聯式發票做出防偽機制,例如故意打錯字,做記號防偽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