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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校園喋血案 行凶男同學少年法庭裁定收容

新北市某國中1名九年級男學生25日中午為替女同學出頭,與隔壁班男生在學校走廊爆發口角,男學生突然持彈簧刀刺向對方胸、頸部,造成對方失去意識,經過緊急搶救,至今仍未脫離險境;圖為市警局外觀。(圖/報系資料照)

新北市某國中1名九年級男學生25日中午為替女同學出頭,與隔壁班男生在學校走廊爆發口角,男學生突然持彈簧刀刺向對方胸、頸部,造成對方失去意識,經過緊急搶救,至今仍未脫離險境。行凶男學生及涉嫌教唆的女同學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少年法庭,26日上午少年法庭裁定少年收容,少女責付監護人。

這起校園喋血案件,震驚全台,前天中午12時下課後,該校九年級某班女學生到隔壁班級找同學「串門子」,遭傷者制止,並嗆她「你又不是我們班的」,順勢趕她離開教室。女學生不滿被嗆聲,她回到教室告知班上的「乾哥哥」男同學。

乾哥為幫乾妹出頭,憤而到隔壁班教室找對方理論,2人在走廊爆發激烈口角與肢體衝突,雙方互相拉扯過程中,男學生竟拿出預藏的彈簧刀,朝對方頸部、胸口各刺1刀,傷者當場血流如注倒地,並陷入昏迷。受傷學生失血過多,傷勢嚴重,經葉克膜搶救5小時恢復生命跡象,但仍未脫離險境。

事發當時正值午休,許多學生目睹事發經過,嚇到說不出話,甚至傳出家長帶著目擊事發經過的孩子至宮廟收驚,而校方啟動輔導機制,提供學生輔導措施。檢警昨原以傷害罪偵辦,考量傷者命危,行凶學生涉犯情節重大,警方認為有殺人犯意,再加上女同學坦承教唆,因此昨晚改以「殺人未遂」罪嫌將2人移送少年法庭,昨上午少年法庭裁定少年收容,少女責付監護人。

教育局指出,依「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有相當理由及證據足認為特定學生涉嫌犯罪或攜帶違禁物品,為避免緊急危害,學校得訂定規定進行安全檢查。

此外,自稱為傷者阿姨的網友透過Dcard表示,很難想像殺人的會是同校同學,未成年犯罪未來都沒有前科註記根本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