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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身租屋族 財長莊翠雲:年收62.6萬以下免繳稅

單身租屋族在113年度年所得只要低於62.6萬元就不需要繳稅。(圖/報系資料照)

所得稅要繳多少錢?財政部長莊翠雲日前接受訪問時透露,單身租屋族在113年度的時候,可以扣除的總額有62.6萬元,因此年所得只要低於62.6萬元就不需要繳稅。

莊翠雲在自由時報《官我什麼事》節目受訪時表示,政府增加所謂扣除額的項目以及扣除的金額以後,民眾需要繳稅的起點就拉高,所以這個部分並不是窮到不要繳稅,另根據110年統計結果,大概有47%申報戶是不需要繳稅的,約是305萬戶。

莊翠雲提到,去年12月19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裡面對於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做了調整,目的就是希望生育年齡的年輕朋友能夠多生孩子,還有一項就是房屋租金的支出,原本是放在列舉扣除額,這次調整把它放到特別扣除額,它現在除了適用標準扣除額之外,額外還可在特別扣除額裡面,金額部分也從12萬調高到18萬。

莊翠雲舉例,單身租屋族在113年度的時候,可以扣除的總額有62.6萬元,年所得只要低於62.6萬元就不需要繳稅;對於在外面租房子、沒有自有房屋的雙薪家庭,相關扣除額也可到107.2萬元。

莊翠雲只出,4口之家的話,2個幼兒如果到113年度就是適用6歲以下的孩子都可以扣除這樣的金額,年所得164.1萬元以上才需要課稅;如果是三代同堂(含1名70歲以上,適用身障及長照扣除額),可以扣除的金額達到212萬4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