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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媛朱立安慘了!詐騙林百里妻等人4億元 遭重判10年定讞

名媛朱立安遭判刑10年定讞。(圖/報系資料照)

廣達集團董事長林百里妻子何莎、已故作家鄭豐喜遺孀吳繼釗等政商名流,遭名媛朱立安以投資基金為由,合計遭詐騙3億7千萬餘元。一審判朱立安有期徒刑12年及4月;二審改判10年。案經再上訴後,最高法院今(19日)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檢調發現,何莎2014年透過友人結識朱立安,朱女自稱ZAVORI薩摩亞公司等多家境外公司及璟琦公司等負責人、香港鏵亞證券公司董事、台灣區聯絡人及Axis基金公司董事,與聲稱以不動產為投資標的虛構基金「AXIS戰略基金」不僅沒有風險,每半年固定配息4%至4.2%,且3年期滿可領回。

朱女為取信何莎,還帶對方參觀辦公室與展示董事名片,何莎也因此在同年至2016年期間,陸續匯款5千萬元。吳繼釗則陸續匯款2千萬餘元,另有多位政商名流成為朱女的受害者。檢方查證後,確認朱立安不法所得高達3.7億餘元,對朱立安提起公訴。

朱立安審理時承認詐騙投資人資金,但否認非法吸金,辯稱自己僅透過人際關係輾轉介紹,對於基金實際投資情況不清楚,也未直接收受款項,金額亦未大到影響社會經濟程度。朱女還稱,自己沒有為基金打廣告、公開勸誘、辦說明會,更沒主動招募。

不過,法院仍依各項證據認定朱立安將投資人資金全用於自己公司營運,完全沒用於投資不動產,也未有擔保品、銀行保證,AXIS戰略基金為虛構金融商品,且朱女的VCH基金也是假的,未將募得資金投資到其宣稱的證券相關商品,部分資金更轉入其公司、個人或親友帳戶以償還私人貸款等,僅少數用於支付客戶利息。

一審法官判朱立安12年徒刑,並處以4月刑期得及易科罰金。同謀黃男5年6月、鄭女2年。二審高等法院改判朱女10年徒刑;黃男2年、緩刑5年;鄭女1年4月、緩刑3年。最高法院則於今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