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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銀行董座王貴鋒涉掏空10億 新北地院裁定1500萬交保

王貴鋒掏空台中銀行、生活豪奢,遭檢方搜索聲押。(圖/報系資料照)

台中銀行董事長、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前負責人王貴鋒,涉夥同台中銀保險經紀人公司現任董事長賴麗姿、極緻租賃公司實際負責人周哲男,掏空公司10億元,租購勞斯萊斯、邁巴赫、賓利、奧斯頓·馬丁豪車供自己享受,還租私人飛機帶親友出遊,甚至租下北市豪宅斥資4千萬元裝潢當招待所,新北地檢署2024年1月30日指揮調查局北機站發動搜索聲押,新北地院裁定王男1500萬元交保、周男800萬元、賴女300萬元。

新北地院指出,王貴鋒所犯《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第1項第2款之使公司為不利益交易罪、第171條第1項第3款、第2項特別背信罪、《銀行法》第125條之2第1項後段之銀行負責人背信罪,犯罪嫌疑重大,以150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應能確保後續配合偵辦,代替羈押處分。周哲男、賴麗姿也是同樣理由,各以800萬元、300萬元具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

調查局北機站查扣王貴鋒等人勞斯萊斯、賓士等7輛豪車。(圖/調查局提供)

王貴鋒等人為了避免被羈押,請來前金管會副主委、律師徐永欽等人辯護,檢方則派出偵辦此案的金管會駐會檢察官李秉錡、新北檢企業犯罪專組檢察官李冠輝、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黃佳彥應戰。

檢調調查,王貴鋒任職台中銀行保險經紀公司後,先將董事長核決權限提高到1億元,並自2014年起以台中商銀或台中銀保經名義租購賓士、勞斯萊斯等豪車私用。又用公司名義向周的公司承租私人飛機、多次公報私帳帶親友出遊,使公司受到共5億餘元損害。

除了掏空公司享受生活,王貴鋒自2014年起至2018年止,還以保經公司名義贊助廣告費給周的行銷公司共3億餘,另以保經公司名義向周的公司承租台北市豪宅作為自己的私人招待所,並按月給付酒水公司租用酒水服務。檢調統計,王貴鋒勾結賴麗姿、周姓負責人等人掏空公司共10億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