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尪突買花又訂房!人妻揪出他偷吃前同事氣炸 小三認:我三觀不正

(示意圖/Pexels)

一名藍姓人妻去年發現丈夫在網路上訂購花束及訂房紀錄,但她一直沒收到花,也沒和老公出遊,隔1個月才知男方竟和前同事搞婚外情,2人互傳「愛我就好」、「不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那我們合適嗎?」等曖昧訊息,甚至互稱「老公」、「老婆」,氣得對莊姓小三提告。法院審理後,判處莊女應賠償13萬元。

根據判決書,藍女主張,她去年2月發現丈夫之臉書對話有訂購花束及訂房之紀錄,嗣於隔月驚見他和莊女之對話紀錄及親密合照,2人除互道思念外,甚至出現「愛我就好」、「不試車怎知道合不合適」、「那我們合適嗎?」、互稱「老公」、「老婆」等對話內容,顯見雙方有超出通常朋友之親密互動,甚至為合意性交之行為,致原告精神上受有痛苦,要求賠償100萬元。

莊女否認婚外情,辯稱原告主張其發覺人夫有訂購花束及訂房之紀錄,惟該紀錄無法識別他要送花束予何人,訂房之紀錄係要與何人出遊,被告否認該紀錄截圖之形式真正,應由原告就此負舉證責任。又原告提出對話紀錄截圖,為未經同意擅自翻拍取得,顯屬以侵害隱私權之方式違法取得證據,應不具證據能力。

橋頭地院勘驗電話錄音,發現莊女被原告質問時,曾說「我知道我自已有法律責任呀」、「那時候我就是一個三觀不正的人,所以我就叫他不要再這樣了」「我真的覺得很對不起妳,我也覺得很對不起妳兒子」等語,顯見被告明知男方已婚且婚姻關係存續中,仍與其維持親密交往之不正常男女關係,已侵害原告配偶權,應賠償13萬元為適當。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