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
焦點

內政部推虛坪改革 買方能否真受惠引發討論

內政部提出「虛坪改革」未來努力方向,後續效應有待觀察(圖/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長林右昌去年曾表示將推動房屋「虛坪改革」,盼將公設比降至30%至25%,根據內政部最新公布研擬的「虛坪改革方案」,第一步將先以成屋市場上最常見的停車位「灌虛坪」著手,透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改進停車空間登記制度及容積計算。

但虛坪減少是否能讓買方受惠?外界看法分岐。有業者認為,從「帳面上」看,公設確實變少,但建商建造總成本並未因此降低,在將本求利下,仍會將建築成本攤提,反映到每坪單價上,虛坪改革是否能讓買方受惠,仍有待觀察。

另有房仲業者分析,若沒買車位的屋主,能夠不必再負擔車道公設,將更符合使用者付費精神,對沒買車位的成屋買家而言,負擔應會減少。只是,若新規定上路後,公設與停車場將必須分開規劃,通常設計在地下層的發電設備、蓄水池、甚至管委會空間等公設,可能都要重新思考配置方式,對建築師設計能力將是新考驗。

此外,有建商提醒政府,不論是都更案或者危老改建案,都需要較長的住戶整合時間,如果未來虛坪法令改變幅度過大,對已經在整合的都更危老案,甚至招商中的公辦都更、促參案,都會導致合建條件、權利變換、財務規劃帶來新變數,未必有利整合進度,期待政府在推動前能夠再與建築業者溝通,兼顧產業運營及公共建設的安定性,對於已經規劃中或即將完成的危老都更案,也能有緩衝期的設計。

中華民國不動產開發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楊玉全受訪時就說,公設規定改變幅度如過大,對整合中的都更危老案以及招商中的公辦都更、促參案,會投下變數,希望政府能夠再跟公會與業者多溝通。

林右昌昨日指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如果能完成修正,未來成屋停車空間將定義為住戶專有,停車空間將具有獨立產權,並讓停車空間與居住公設明顯區隔,並改進停車空間登記制度,如果沒有買車位的住戶,就不必負擔車道面積與相關費用。

林右昌說,現行依法設置停車公設空間屬於全體住戶所有,附屬在專有停車位下,產權不得獨立登記及移轉,部分開發商將「車道」登記為公設,因此住戶可能沒買車位,卻仍要負擔車道興建費用,對沒買車位者並非很公平。

他還說,因現行規定免計容積空間有合計上限規定,常見建商扣除避難、救災及機電維生等必要空間後,常還有剩餘空間,就用「管委會空間」的名義,包裝成非必要的娛樂交誼空間銷售,導致市場常出現高公設比房屋,也讓消費者望之卻步。因此,未來盼望能增訂管委會設置面積合理標準,且訂出上下限,減少浮誇不實的公設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