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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幫同事緩解腰部不適 女醫師亂打肌肉鬆弛劑害她喪命!判決結果曝光

桃園市一名從事雷射光療的毛姓女醫師,為幫同所的華姓美容師緩解腰部不適,指導黃姓護理師協助注射藥品,造成華女不幸死亡。(示意圖/TPG達志影像)

桃園市一名從事雷射光療的毛姓女醫師,為幫同所的華姓美容師緩解腰部不適,2018年8月25日在未弄清肌肉鬆弛劑的使用方法,就與黃姓護理師協助注射藥品,造成華女不幸死亡。此案經由最高法院審理,法官維持歷審見解,考量毛女犯後態度良好,且和死者家屬已以100萬元達成和解,遂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維持原判定讞。

判決書指出,華姓美容師由於腰部受傷而有抽筋、跛腳,便持診所的「肌弛適」肌肉鬆弛劑,跟著黃姓護理師詢問同在所在擔任雷射光療醫師的毛女可否施打?劑量、施打方式為何?目的則為減緩華女腰部不適症狀。

不過毛女未曾執刀,更無使用肌肉鬆弛劑經驗,卻在自行閱讀仿單、上網查詢相關資訊後就貿然告訴華女,需以靜脈注射施打1支5c.c安瓶,施打過程慢慢推約2分鐘推完之方式使用,而未表明此乃用於外科開刀手術全身麻醉之藥劑,施打者需配合插管使用等重要訊息。

後來華女便請黃女依照毛女的指示幫忙施打,在此期間她就開始感到不適、無法呼吸,並於同日下午3時昏倒,結果毛女竟又擅斷她的昏迷狀態,僅測脈搏而未確認呼吸或以監測儀施測,指示所內在場人員將她移到病床躺平,相繼施打類固醇、葡萄糖,不料仍未見她好轉。

直到華女臉色、唇色逐漸發黑,毛女及所內人員才叫救護車將她送醫急救,經診判定到院前心跳停止,終因急性呼吸衰竭、缺氧性腦病變,而在9月3日死亡。

此案經由一審桃園地院、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法官念在毛女已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給付100萬元賠償金,非無悔意且未曾受任何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的前科紀錄,加上華女家屬同意緩刑,因此最高法院駁回毛女上訴,依照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3年,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