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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東夜市羊肉湯名店遭爆「洗衣袋裝藥材熬湯」 衛生局稽查結果出爐

知名羊肉湯業者遭人PO網指控,疑似用材質是聚酯纖維的「洗衣袋」裝藥材熬湯。(圖/翻攝自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

宜蘭羅東知名羊肉湯業者日前遭人PO網指控,疑似用材質是聚酯纖維的「洗衣袋」裝藥材熬湯,在持續高溫燉煮下,恐有食安疑慮。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獲知該訊息後,立即派員至該餐飲業製作場所稽查,經查現場並無發現有類似洗衣袋之包材。衛生局亦已責令業者對其所使用之食品容器具,須確認其材質及耐熱溫度符合相關規定。

1名網友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官方粉專專屬)」曬出照片,可看到店家從中藥湯中撈出一大袋黑黑的, 疑似為藥材包,只不過這袋子明顯看出有拉鍊結構, 還佈滿網眼,讓民眾不禁懷疑「這不是洗衣袋嗎?」對此,業者澄清,他們使用的是耐熱煮飯巾,其耐熱可到250度高溫,消費者可以安心食用,不會拿聲譽開玩笑。

有關民眾於社群網站反映「業者使用洗衣袋放入中藥材燉煮羊肉湯」,造成食安疑慮一案,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獲知該訊息後,立即派員至該餐飲業製作場所稽查,經查現場並無發現有類似洗衣袋之包材。衛生局亦已責令業者對其所使用之食品容器具,須確認其材質及耐熱溫度符合相關規定。

此外,對於稽查現場作業場所時發現之不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部分,衛生局已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責成業者限期改正;屆期如未改正者,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第1項規定,並依同法第44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除此以外,衛生局亦將持續稽查,以維護民眾食的安全。

宜蘭縣衛生局局長徐迺維呼籲食品業者,對於所使用的與食品接觸之器具、容器或包裝,應確實符合品質及其衛生標準規定,並妥適的使用;同時注意其材質名稱、耐熱溫度、使用之注意事項及警語等。另對於食品從業人員與作業場所設施之衛生管理及品保制度,皆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