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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海景電影院石板步道竟是「墓碑」 業者:基於民間「放水流」的習俗

金門縣政府祕書長謝世傑今(11日)邀集第八河川局、縣府及鄉公所人員共同會勘。(圖/縣府提供)

金門湖下海堤風景優美,有「海景電影院」之稱,近來有民眾發現通往海灘的石板步道竟是「墓碑」,金寧鄉長楊忠俊10日請同仁先將墓碑撿起安放,金門縣政府祕書長謝世傑今(11日)邀集第八河川局、縣府及鄉公所人員共同會勘,考量民眾觀感,業者將全數收回處理,以求圓滿。業者稱,主要是基於民間「放水流」的習俗。

金門縣政府今(11日)辦理會勘,金門縣民政處指出,依照「金門縣殯葬設施管理自治條例」及「金門縣墳墓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查估基準」之規定,起掘後之棺木等舊物,應由墓主負責銷毀清理。

若違反規定者,將撤銷相關補助,其不能追回補助金者,依法移送強制執行,業者則應盡善良管理人責任,圓滿處理相關流程,避免被墓主要求債務不履行,也就是墓主得向業者要求還給已付價金。

業者表示,這些墓碑都是已依禮俗及科儀妥善祭祀,他們將墓碑放置在海邊,主要是基於民間「放水流」的習俗,另外質地堅硬的石塊也能保護堤岸,避免淘沙而流失,有助於環保及資源永續利用;但由於受委託的下游業者,未能依約將墓碑碎化處理,造成民眾觀感不佳,是有不妥,後續會要求該下游業者應誠信履約,避免再次發生。

謝世傑指示第八河川局加強巡查海岸周邊,並請鄉鎮公所巡查所轄水路及坡崁等,共同維護地區景觀,也要求相關業者,應嚴格遵守法令,善盡公民責任。

謝世傑強調,為了維護公益,縣政府一定會強力執法,將於「遷葬補償費及救濟金查估基準申請表」增列文字提醒,請墓主依規定清理銷毀起掘舊物,若有違反者,將予撤消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