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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訴訟施行2年收案5730件 大法官終結5589件、穩坐第四審寶座

司法院開記者會,認為憲法法庭績效良好,有利人權保障。(圖/項程鎮攝)

司法院2024年3月19日舉行記者會,說明「憲法訴訟新制施行二週年施行成效」。憲法法庭書記廳廳長楊皓清表示,憲法訴訟新制自111年1月4日施行迄今屆滿2週年,112年與第1年(111年)相較,新收聲請案量減少並漸趨於穩定,聲請案受理比率增加,憲法法庭作成實體裁判比例提高。

楊皓清指出,憲法法庭111年至112年期間新收5730件,平均每月新收238.8件,為舊制時期近5年(106年至110年)平均每月50件的4.8倍;期間終結5589件,平均每月終結232.9件,為舊制時期近5年平均每月49.8件之4.7倍。

司法院認為,舊制大法官會議解釋時期,人民僅可對於法院所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大法官違憲審查;憲法訴訟新制增加裁判憲法審查案件類型,人民可對於法院所為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併就該裁判及其所適用的法規範聲請憲法法庭違憲審查,新制施行的第1年聲請憲法法庭裁判案量較舊制時期大幅增加,其後漸趨於穩定。

楊皓清並歸納憲法訴訟新制施行2週年來的6大特色:1、新收案量減少並漸趨於穩定,聲請案受理比率增加,作成實體裁判比例提高;2、行言詞辯論以作成判決的案件比例明顯增加;3、裁判終結案件以人民聲請案占比最多;4、裁定不受理終結之案件比例降低;5、審結效能提升並持續清理舊案,審理績效呈現;6、憲法審查制度承先啟後,憲法訴訟新制持續維護憲政秩序、健全法規範體系並強化基本權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