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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台科大教授黃兆龍涉詐領研究費396萬元 北檢起訴10人

前台科大教授黃兆龍涉詐領研究費396萬元,北檢起訴10人。(圖/報系資料照)

台灣科技大學營建所前教授黃兆龍涉嫌以不實發票,多次向學校詐領研究經費,累計12年不法所得達396萬餘元,除了用作個人花用,還幫妻子與研究助理支付勞退、健保及出國費用等。北檢深入追查發現,涉案廠商另涉及圍標8項政府標案,總金額達上千萬元,今(26日)偵結依加重詐欺、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10人。

據了解,黃兆龍從1987年到2020年間擔任台科大營建工程學系暨研究所教授,期間受國科會等機構補助或委託,進行多項研究計畫。按照規定,相關計畫所需支出若是1萬元以上、未達2萬元,可檢附發票及報記單正本進行核銷。

起訴指出,黃兆龍涉嫌利用上述規定,找來過去學生的妹妹林女協助提供發票;林女考量黃男曾是胞姊的老師,且對方曾提供經營公司技術諮詢等情誼,同意按月開立不實請購單、發票,供黃男和湯姓助理報帳核銷。

專案小組查出,另名涉嫌提供不實發票給黃男的吳姓業者,曾找同行圍標原能會核能所2000年的「全自動壓汞式孔隙分析儀」、2011年「力學實驗室實驗儀器與校正設備」、2015年「熱水利耦合非破壞檢驗設備」,以及公路總局材料試驗所2023年「車轍輪機試驗儀」、台電2012年「超高壓泵」、北科大2016年「貴重金屬及礦物洗選設備」、陸軍後勤指揮部2023年「敲擊回音儀」、健行大學2015「土木系恆溫恆濕機」等標案,總金額破千萬元。

北檢今日偵結,認定黃男、湯姓助理、吳姓廠商等10人涉嫌重大,分別依加重詐欺、偽造文書、違反《政府採購法》等罪起訴,並請法院宣告沒收黃男等人以不法手段詐得的研究經費,如無法沒收應追徵價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