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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10次不悔改!台南男直呼「不喝酒就怪怪的」 累犯名單中竟無名

台南男子酒測值0.63毫克,居然還上路買宵夜。(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永康警分局員警,於28日晚間9點在永康區永大路三段執行巡邏任務時,偶然間發現1名45歲的鄭姓男子,騎機車行車不穩,攔截檢查後酒測值竟高達0.63毫克,當場被依《公共危險罪》嫌逮捕,令人震驚的是,警方與鄭男交涉中發現,這已經是其第10次因為酒駕被逮捕。

據悉,鄭男已是10次酒駕的「累犯」,其酒駕之路始於2009年,2023年10月才剛剛出獄,未料鄭男竟毫無收斂之意,28日晚間又再度犯案,酒測值高達0.63毫克,被當場逮捕,鄭男自己也對警方坦承,雖然知道酒駕不對,但如果不喝酒又感覺渾身不對勁。

據警方了解,鄭男的生活狀況也並不樂觀,此前曾因車禍受傷,現今靠政府的殘障補助維持生計,沒有固定工作,只能偶爾打零工,妻子已離世,膝下還有4個子女。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台南市政府交通局公布34批酒駕累犯名單,鄭男竟然「榜上無名」,交通局解釋,鄭男僅於2024年發生1起酒駕事件,過去其餘紀錄皆在法律修訂前發生,事後將待行政處分確定後再公布其姓名與違規事實。

法庭判決資料顯示,法官曾因考量鄭男喪偶、身障以及有未成年子女的因素,對其判決給予輕度處罰,但並沒有改善其酒駕行為,面對這樣的情況,社會與法律終究不能再袖手旁觀,必須採取更為嚴厲的措施,以確保公共安全。

◎喝酒勿開車!飲酒過量,有害健康,未滿18歲請勿飲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