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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擬貨幣假金流 林國春揭密籲當心

新北市議員林國春憂心,由於虛擬貨幣市場法規尚在建置中,有不少漏洞短期恐成詐團斂財標的,自己也積極呼籲修法,保障民眾權益。(圖/林國春辦公室提供)

林國春攤開資料說明,根據刑事警察局打詐中心統計,以2020年獨立統計起來說,虛擬通貨涉詐件數為66件、財損約462萬元;2021年則翻倍至128件、年增94%、財損翻三倍成為1.6億元;2022年更多達200件、財損逾3.1億元,2023年雖然總財損下降,但案件數增至245件「詐騙集團有化整為零的趨勢」。

法務部針對此一漏洞,研議修正洗錢防制法,規定幣商若未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書,一旦提供服務,最重可處兩年徒刑。

林國春分析,過去詐團雇用車手取款,現已能有效取締,加上《洗錢防制法》有效轉嫁金融業者對用戶的審查與把關責任,使得傳統人頭帳戶開戶、取款的詐騙門檻陡增。

林國春直言,但詐騙集團沒有消失,不少把歪腦筋動到虛擬通貨上,只要把受話術誆騙、一心想發財的假投資案的被害人,帶去和指定的個人幣商交易,轉入大把鈔票,再誘騙當事人下載指定的APP,誆稱把虛擬幣轉進帳戶才成功,製造假金流斷點「錢就被轉走了」。

林國春分享,服務處就曾接獲一名婦女麗華(化名)求助。在2023年11月間,因臉書陌生訊息認識一名自稱明正(化名)的男子,聊天後互加Line密集聯繫。期間明正多次向麗華宣稱,自己有多年的虛擬貨幣投資經驗,只要透過APP實體幣購買比特幣後,再轉成泰達幣存入數位錢包。

麗華在網路溫情攻勢下,還向其他好友借錢買虛擬幣,最後花了近新台幣600萬,換成了20多萬顆泰達幣,存入明正指定的錢包帳戶「然後他就消失了」。

林國春說明,其實法務部已在修正《洗錢防制法》,強制幣商在提供虛擬幣交易服務前,一定要填具「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書」。林國春補充,由於裡面欄位包括公司、負責人、實際受益人、防制洗錢專責人員、虛擬通貨業務項目等資訊,關鍵是還要交給會計師複核彙總意見簽名,門檻較高,有望過濾個人幣商,健全虛擬貨幣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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