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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150萬求婚臉書美魔女失敗 高雄男亂扯她是「董座小四」要賠20萬

蔡姓男子在網上結識林姓臉書美魔女墜入愛河,分手後蔡男不滿情財兩失,在網上造謠林女,最終被判蔡男拘役65天、賠15萬元和精神撫慰金5萬元。(圖/報系資料照)

高雄蔡姓男子在網上結緣48歲林姓美魔女,且迅速墜入愛河。交往後林女認為蔡男不適合託付終身,開始疏遠分手。交往期間蔡男花費150萬元為討女方歡心,分開後不甘情財兩失,覺得被女方感情詐騙,而在臉書爆料林女的不實謠言,林女不滿對他提告誹謗,法院判蔡男拘役65天、賠償15萬元、精神撫慰金5萬元,還需在個人臉書刊登刑事判決書7天。

蔡男本身失婚多年,因緣認識林女,第2次見面時就大膽求婚女方,林女也點頭答應。期間蔡男更花費150萬元在女方身上,但相處後林女認為與蔡男不適合,2年後開始疏遠分手,蔡男不甘結婚夢碎、損失金錢,懷疑自己遭到林女詐騙,因而開始報復,最終2人鬧翻決裂。

林女在臉書轉發內含蔡男以中英文姓名發佈的貼文,警告他勿再騷擾,蔡男看見後私訊林女,蔡男本想挽回但不成功而開始惱羞,就在臉書爆料林女劈腿、感情交易,搞婚外情、肉體換取金錢、當某公司創辦人小四等不實言論。

蔡男在臉書上自稱表哥,稱林女是「整容又隆乳的離婚敗金女!卻在FB上扮演清純未婚少女」,發文控訴「她以前就是這麼欺騙對待我的,然後再繼續找新的男人騙錢」、「當年她跟我見面第二次就答應跟我結婚了,我想她現在也是玩同一招」,林女則氣得提出告訴。

林女對蔡男提告誹謗、妨害名譽,求償20萬元,要求蔡男將刑事判決書全文刊登在林女居住地、自由時報新北地方新聞版一日,高雄地院判別林女名譽受損,蔡男遭判拘役65天、附帶賠償15萬元,蔡男編輯貼文繼續爆料的行為,缺乏事證,屬於不同侵害事實,再判賠精神撫慰金5萬元,還需在臉書刊登刑事判決書7天,來回復林女名譽,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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