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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禾博」負責人妻欠稅1587萬拒繳 執行署抗告4年結果曝光

林姓婦人因出售北市信義區1.3億不動產,欠稅1587萬,被列為「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歷經4年抗告後,終於成功聲請管收林婦。(圖/台北分署提供)

涉及吸金案的「利禾博」公司王姓負責人的妻子林婦,因出售北市信義區1.3億不動產,欠稅1587萬,被列為「欠稅大戶」,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發現她得知被追稅後,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上億元,因此自2021年向法院聲請管收,卻屢遭法官駁回,歷經4年抗告後,台北地院日前終於重新審理,並當庭裁定管收林婦。

「利禾博」負責人王男,被控以期貨外匯保證金交易,在高雄市招攬投資人詐騙美金110萬元及台幣280萬元,被依詐欺等罪被判刑7年定讞,入監服刑。

王妻林婦於2012年出售北市信義區1億3800萬元的不動產,未繳交奢侈稅,經台北國稅局查獲並補徵稅額及裁處罰鍰,共計1587萬餘元,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台北分署將她列為欠稅大戶。

台北分署查出,林婦知悉滯欠鉅額稅款後,仍持續處分名下資金達上億元,隱匿、處分應供強制執行財產,多次命她陳報財產,但林婦均未提出合理清償計畫,台北分署核發執行命令命林婦於2012年5月間到場清償欠稅或提供擔保。

但林婦辯稱,她處分資金是為清償丈夫及「利禾博」公司債款、支付教會捐款、女兒赴美留學費用,台北分署認為林婦說法毫無實據且無正當性,符合管收要件,向台北地院聲請管收。

林婦聲請管收案,雖遭北院裁定駁回,台北分署隨即提起抗告,4年期間陸續經歷台灣高等法院及最高法院數次發回重審。

今年1月24日,台北地院重新審理,因林婦仍堅不提出具體清償方案,法官裁定管收林婦,台北分署當天將林婦送往台北女子看守所執行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