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化教育2/教育部「一紙公文」卻無視放任 學者呼籲改善教師環境「孩子才會好」
記者:王小萌 | 2025-02-20 06:00
幼園半班老師一人需照顧12位學生,當一位小朋友要上廁所時,就需要集體行動,一同到廁所陪同。(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全幼產日前揭露因公幼招生困難,有縣市政府為便宜行事,各自解讀師生比定義,擅自減少師資數量,廣泛設立「半班」,雖國教署去年5月向各縣市政府發出公文,建議以有利於幼兒方式編班,卻無後續監督行為。學者指出,老師是讓幼兒在愛與照顧環境中最關鍵的人物,政府應改善老師的工作環境,才能讓老師有穩定的情緒,有耐心愛心地善待幼兒。
早在去年3月28日,全教總就曾舉行記者會,披露各地方縣市在新增幼兒園班級時,廣設「半班」以節省人力。教育部國教署於5月向各縣市府發出公文敘明,「考量幼兒年齡及其所需之照顧服務,對於尚非因立法而必要以一位教保服務人員編班提供服務者,建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能參採現行國民小學運作多年之模式,以較有利於幼兒之方式編班」。
然而,到了今年年初,全幼產揭露全國仍有至少四個縣市多所公立幼園採用「半班一師」教學方式,國教署只是丟給地方政府一紙公文,後續是否有監督作為也令人懷疑。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表示,國教署以公文函釋,對於地方政府完全無任何約束力,各地方縣市仍視而不見,盲目地以師生比來核定編制,國教署更有縱容地方政府之嫌疑,不顧幼兒權益。
H老師是台南市偏鄉某公立幼園的「半班」老師,她所帶班級內共有12位學生。在撇除自己每天忙碌無法喘息的工作內容外,她表示「其實半班最可憐的是小孩子」,當只有一位老師,如果有小朋友要上廁所,就要把所有的小朋友都帶到廁所陪她,請大孩子帶著小孩子不要亂跑,老師要上廁所時也是同樣的情形;在受教權益上更受影響,上繪本時,講太延伸會擔心年紀較小的孩子聽不懂,太表層又怕耽誤年紀稍大孩子的受教權益,進度會有落差。
H老師指出,很多人以為幼兒園的老師只要陪吃陪玩陪睡就好,殊不知幼教老師身為孩子離開家人後第一個依附及學習的對象,所擔負的責任有多大。老師除了要讓孩子學會生活自理、自我照顧以外,更要陪伴孩子讓孩子有安全感,進而教會他關懷身邊的人事物,還要觀察幼兒興趣,希望引發他學習的動力,並延續他追求新知的慾望。
「現在公立幼兒園半班(及大混齡)的教保人員額配置卻讓幼教老師僅止於最基本的養護而已,影響最大的是除了無法對幼兒有更全面的照護外,還有一般人漠視、隱藏身後的受教權」她說。
國立清華大學幼兒教育學系副教授丁雪茵指出,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1 條規定,不得使六歲以下兒童獨處。如果一班只有一位老師,老師連離開上個廁所都會違反《兒少法》,連上廁所的基本需求都被剝奪,豈不是虐待老師?何況「老師好,孩子才會好」,近幾年來幼兒園虐童案頻傳,可能也與師生比及教保人員工作壓力有關,改善老師的工作環境才能讓老師有穩定的情緒,有耐心愛心地善待幼兒。
丁雪茵對此提出,對於幼兒人數大幅減少的學校,或許可以考慮採取彈性的調整,採用混齡的方式上課,讓幼兒與小一班一起上課。混齡學習有其優點,而且如此教室中仍有二位老師,可以彼此支援,如此既可符合兒少法之規定、保障老師的基本人權,也可保障幼兒的學習權益。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呼籲,國教署應嚴格盤點各縣市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的配置情形,杜絕半班編制的狀況。她在審查教育部114年度預算時亦特別提出此議題的預算提案,要求國教署加強督導並攜手地方政府,勿放任公立幼兒園採「半班」編制,同時訂定有效之監管機制,以確保幼兒在園中能獲得最妥適的教育及照顧。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該署去年即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後續辦理公幼編班作業時,應採行均衡編班之原則辦理,例如園內有45名幼兒,在師生比是1:15時,請以23人及22人編班,以保障教保服務品質;未來也將逐園檢視公立幼兒園編班情形,並將執行情形納入對地方政府補助款之比率之參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