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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台7條快速公路「20噸以上大貨車」速限調降 4/1起正式實施

全台7處快速公路「大貨車速限調降」,4/1起實施。(示意圖/報系資料照)

台61線西濱快速公路自前年實施20噸以上大貨車降速措施後,大貨車事故占比由15.4降至11.8%,有顯著下降趨勢,交通部公路局為提升快速公路整體行車安全,降低事故發生嚴重程度,就所轄台66線等7處快速公路,4月1日起正式實施20噸以上大貨車最高速限調降為80公里/小時。

全台7處快速公路將實施20噸以上大貨車速限調降措施,4月1日起正式實施。(圖/公路局提供)

公路局說明,7處快速公路包括台66線10K+100至27K+205(市道114線-大溪端)、台68線1K+000至16K+800(南寮端-新中正橋交流道)、台72線2K+410至20K+800(後龍端-中興)、台76線11K+400至27K+000(埔鹽交流道-林厝)、台84線32K+487至37K+800(頭社交流道-走馬瀨)、台86線0K+000至17K+900(台南端-關廟)、台88線0K+000至22K+391(五甲系統交流道-竹田端)等現行速限90公里/小時之7處路段,自4月1日起實施大貨車最高速限調降為80公里/小時措施。

公路局表示,為使各大貨車業者及駕駛能提早適應調降速限規定,公路局與各區養護工程分局、監理所及各縣市警察局共同研商,於宣導期間1月1日至3月31日,比照台61線辦理方式,針對20噸以上大貨車超速車輛製發宣導單予以提醒,並就超速車輛業者查訪。

截至1月底止,違規件數共有4件,後續公路局除寄發宣導單及查訪大貨車業者外,也會與警察等相關單位研討是否需增設執法設備,以維整體行車安全。

公路局呼籲,請大貨車業者及駕駛司機務必依循相關速限標誌及告示牌指示行駛,並配合相關載重管制措施,共同提升快速公路用路人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