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院會通過《投保法》修正草案 卓榮泰:保障散戶權益
記者:顏瑋辰 | 2025-03-20 14:17
行政院會20日通過《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示意圖/劉耿豪攝)
行政院長卓榮泰20日表示,為了讓投資環境更公平與安全,當日政院院會已通過《投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擴大了保護機構的法律功能,同時也將機構運營財源入法,確保保護機構穩定發展。
全名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法》的《投保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20日在行政院會中進行討論,有鑑於證券及期貨市場的投資人主要是弱勢的散戶,一旦遇到投資問題時,往往因資訊不足、能力有限、舉證困難、訴訟成本過高等因素而放棄採行救濟程序,不只求助無門也讓不法者逍遙,因此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等投資保護機構應運而生,此次行政院會則進一步針對《投保法》施行未臻完備之處進一步通過修法草案。
卓榮泰強調,為了提供公平、安全的交易環境並保障投資人權益,此次修正完備「代表訴訟」、「解任訴訟」的法規制度以利促進公司治理,也把保護機構未來業務擴充發展所需經費財源入法,以利永續經營。他說,此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會請金管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並早日完成修法程序。
金管會官員則介紹,此次修法草案重點有二:首先,擴大了保護機構得提起代表訴訟、解任訴訟的獨立事由,增列了公司董事或監察人涉有證券詐欺、非常規交易、侵占、背信等不法行為,且明定已起訴且未確定的訴訟案件適用於修正施行後規定。
第二,除現行當年度保護基金孳息外,也增列將歷年保護基金孳息,在支應業務支出賸餘後的「撥回基金」累積數一併作為保護機構之經費來源,因此擴大了保護機構執行業務財源,以因應保護機構未來業務發展。
金管會官員強調,《投保法》部分條文修訂可以完備代表訴訟、解任訴訟的法規制度,進一步擴大保護機構財源助攻業務發展,對健全證券市場很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