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亞亞」台籍丈夫抗告也失敗!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聲請 駁回理由曝光
編輯:吳家瑋 | 2025-03-25 19:17
在抖音上鼓吹「武統台灣」的陸配劉振亞遭廢止在台依親居留,其台籍丈夫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25日遭北高行駁回。(圖/報系資料照)
陸配網紅「亞亞」(劉振亞)日前因在台發表武統言論,遭內政部移民署廢止依親許可,處分25日前離境。劉女不服,2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聲請停止執行,遭北高行裁定駁回聲請。劉女配偶黃君宏又另外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尋求行政救濟,希望能在妻子被迫離台前留下妻子。不過北高行認為移民署處分不具明顯違法瑕疵,25日亦駁回黃男聲請。可抗告。
陸配劉振亞與我國公民黃君宏結婚,婚後2人育有2子1女。她雖經移民署許可在台依親居留,卻在居留台灣期間,於社群平台「抖音」開設「亞亞在台灣」頻道,並在2024年5月間至2025年1月間在抖音上傳多部影片,遭人檢舉有鼓吹中華人民共和國「武力統一中華民國」等言論,經移民署約談後,認定她涉有大陸地區人民在台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中「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安定」情事,因此在3月12日宣布廢止劉女依親居留許可,且5年內不許再申請依親居留。更於3月15日命她在10天內離境。
劉女21日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遭北高行駁回聲請。劉女丈夫黃男亦對內政部移民署廢止劉女依親居留許可,並限令劉10日內出境之處分表示不服,向北高行聲請2案停止執行。
對此,北高行認為移民署強制劉女出境固然急迫,對劉女及丈夫黃男權益有所影響,且有部分容難回復。但停止執行必須具備「執行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有急迫情事」積極要件,及「對公益無重大影響」之消極要件。經衡量當事人私益與公益後,若具備「對公益有重大影響」之消極要件,仍不許裁定停止執行。
然而,劉女於抖音上發布的影片中,內容包括有「台灣永遠是中國的台灣」、「兩岸終將統一,也必然統一」、「也許明天早上醒來,寶島上已經插滿了五星紅旗」、「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台灣就是中國的領土」、「大陸武力統一台灣,已經不需要其他的理由了呀!」、「祖國必須統一,也必然統一」等語,經閱聽者觀覽及傳媒轉發後,已造成目前社會爭議四起、紛擾難平,並升高各種對立氛圍,對公益有重大影響,則依法處分廢止許可、限期離境,於法難謂不合,並沒有一望即知的違法瑕疵。經權衡聲請人利益,以及不停止執行於公益之影響,本件當以公益為優先保護對象,因此駁回聲請停止執行。
此外,裁定還指出,黃男、劉女所主張「移民署針對政治言論內容進行審查,合法性顯有疑義」一事,屬於本案訴訟所應審究之事項,仍有待法院審酌相關證據後進行綜合判斷,因此「並非本件停止執行事件所應予審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