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啓楷批政府刁難陸籍新住民 21年後荒謬補證要求恐拆散家庭
記者:王小萌 | 2025-04-11 12:35
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11日批評,政府93年修法完之後失職怠惰,卻甩鍋給民眾,讓不少正常安心過日子的家庭就此破碎。(圖/張啓楷辦公室提供)
移民署近期寄出一萬多封通知,要求一萬多個陸籍新住民三個月內要提出證明放棄對岸戶籍。對此,民眾黨團副總召張啓楷今(11)日痛批,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昨(10)日緊急召開記者會,話語中卻對陸籍新住民處處刁難、施政已目無法紀,陸委會緊急滅火方案不僅無法解決問題,還造成更嚴重後果。
張啓楷指出,陸委會四項條件標準不清,例如第一項「有人身安全疑慮者」,若是有陸配說她是法輪功要申請具結,陸委會怎麼驗證?標準模糊恣意,陸委會說行就行、說不行就不行,要人民怎麼安心?
張啓楷直言,《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於民國93年3月1日施行,法條寫明6個月內要完成身分檢核,結果政府「像睡美人睡了整整21年,突然醒了」,如今才要人家找出21年前的資料,找得出來嗎?更誇張的是內政部還溯及既往至修法前,許多陸配家庭因此非常著急,擔心拿不出證明資料將變成人球。政府93年修法完之後失職怠惰,卻甩鍋給民眾,許多原本正常安心過日子的家庭,因為政府一封違法通知,可能就此破碎,「民進黨政府對不起人民!」
張啓楷指出,最近他甚至接到陳情,有人之前就已經送資料到海基會,結果現在海基會推說找不到,而台灣有多少陸配,能在三個月內放下工作,就這樣跑去中國拿資料?他自己這禮拜接了上千件陳情,其中有人嫁來台灣30多年,早就放棄中國戶籍,當時政府說不需要公證,現在叫她怎麼回去找?也有新住民二代表示不是不願意交,但改過名字,要先在台灣法院申請改名公證寄到對岸,再到對岸辦註銷戶籍,再回台灣辦公證,三個月時間根本不夠;這些陸籍新住民感到痛心,自己是從小在台灣長大,領台灣身分證、有當兵、繳勞健保,他把台灣當成家,現在卻被罵滾出台灣。
張啓楷表示,民進黨這把火燒到青鳥、民進黨支持者都跳起來,「民進黨不只刨了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根,連自己的根都挖了!」民眾黨團將具體提案,要求可排除提供證明文件的條件必須法制化,且應不限陸委會所列出的四類條件,只要是有困難、找不到註銷資料的陸配家庭都能以具結方式替代,民進黨不要再刨台灣民主自由人權的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