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興達大林機組爭議延燒 彭啟明:依法啟用允諾空污持續改善

環境部長彭啟明說明興達、大林電廠機組運轉爭議,強調所有程序合法,且國內空氣品質已有明顯改善。(圖/劉耿豪攝)

環境部長彭啟明今(26日)指出,有關台電運轉高雄興達電廠3、4號燃煤機組,以及2022年底已除役的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引發南部民眾對空污與健康的憂慮。但他強調,兩機組的啟動皆依法合規,並非外界所稱「偷運轉」,且國內空氣品質已有顯著改善,相關措施將持續推動。

媒體近期報導指出,台電在未充分對外說明的情況下,啟動興達電廠3、4號機組及大林電廠5號燃氣機組,引發地方對資訊透明度及健康衝擊的質疑。對此,台電澄清,相關機組的使用依據《電力設施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第2條第11款,該條文自2014年即公告施行,並非近年新增規範。

台電說明,大林五號機自2022年依環評承諾除役後,依法轉為緊急備用機組,2024年亦曾於特定供電壓力下依法啟用。至於興達三、四號燃煤機組,則自去年起依環評規定於每年第一、四季不運轉,現已轉為備用機組,僅在備轉容量率低於8%時方得啟用,並規劃分別於今年與明年十二月正式除役。這些皆屬電力調度下的彈性調整,非如外界所質疑的違法運轉。

彭啟明補充,現行法規允許備用或緊急機組於一年內運轉時間不超過720小時,即屬合法。興達機組目前仍為服役狀態,尚未正式除役。他也指出,火力發電方式分為燃煤與燃氣,其中燃氣發電相較燃煤污染物排放更低,PM2.5濃度亦較低,全球如新加坡已有九成五電力仰賴燃氣發電,我國轉型方向與此趨勢一致,亦已逐步顯現減排成效。

他強調,台電近年定期公布用煤數據,與過去八、九年相比,燃煤使用量已減少約四成;中油、中鋼等大型國營企業亦同步推動碳排減量政策。此外,根據環境部數據,我國PM2.5濃度已從2014年平均24微克下降至去年的12.8微克,接近日本與新加坡水準。新加坡因主要採用燃氣發電且午後多雨,也有助於空氣品質改善。他強調,環境部已發布空品政策白皮書,未來將針對交通等主要污染源,持續推動系統性空污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