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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調查局廉政處調查官涉妨害秘密 用「集音器」對鄰居蒐證慘了!

法務部調查局。(圖/報系資料照)

法務部調查局廉政處調查官黃俊雄及妻子許鈺榕居住在大樓6樓,2021年7月因不滿7樓住戶長期發出受腳步聲、門窗開關聲、及深夜洗衣機運轉聲,影響居住品質,為了蒐證,便於房屋天花板安裝集音器,進行24小時錄音,沒想到竟然連鄰居對話都錄得一清二楚!嚴重侵犯鄰居隱私權,另夫妻2人於蒐集錄音後,甚至虛偽向派出所、北檢誣指鄰居涉有強制罪嫌。

法院判定,黃俊雄裝設的集音器具放大聲音功能,錄音內容不僅包含一般環境聲響,還清晰錄得原告與家人日常對話,甚至詳細記錄多次談話細節,且既然集音器具有放大功能,則可能影響公正性。黃主張錄音僅為蒐證噪音干擾之用,且手段合理,但法院認為集音器錄音方式非一般錄音筆或分貝機可比,且未採取侵害較小之方式,長期錄音嚴重侵犯原告隱私權,違反比例原則,認定被告行為具不法性。

由於黃俊雄涉犯妨害秘密及偽證罪,在卷可稽。最終民事法院判定,黃俊雄、許鈺榕應給付鄰居新臺幣25萬元。

2025年7月2日補充當事人來函說明

據當事人黃俊雄及許鈺榕委由律師來函表示,當事人等向偵查機關就樓上住戶鎮日發出巨大噪音乙事,提起強制罪告訴,雖遭不起訴處分,然樓上住戶向當事人等提出誣告之告訴,亦遭不起訴處分確定,因此當事人並未有誣指之情事。

報導引用之判決僅為一審判決,該案判決仍未經確定,一審判決所載內容並不能視為本事件最終之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