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罰中火1800萬元遭撤銷!法院判「環保局勝訴」 台電:研議是否上訴

環境部2020年間撤銷台中市環保局對台中火力發電廠做出的1800萬元裁罰,環保局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9日盼環保局勝訴。台電表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圖/本報資料照片)

台中火力發電廠2019年被查到總生煤使用量違法,中市環保局3度裁罰1800萬元,遭環保署(現為環境部)撤銷裁罰,中市環保局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9日判中市環保局勝訴。對此,台電表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同時強調,本案尚未定讞,台中電廠2、3號機依法運轉,不影響供電穩定。

台電表示,法院針對環境部撤銷處分「程序」面向,認為應由行政院依照《地方制度法》處理,因而撤銷環境部原處分及訴願決定,不代表法院認為台中市府合法;而對於中市府主張原處分無效,法院則判決「無理由」,代表中市府違法裁罰台中電廠行為明確。台電作為實質受影響的獨立參加人,將於收到判決書後研議是否提起上訴。

台電並指出,中市府2019年11月聲稱2017年發給台中電廠之許可證上的文字「寫錯了」(誤繕),遂逕行更改原許可證文字,將原本要求「自2020年1月26日起」減煤40%,擅改為「至1月26日前」減煤40%,減煤起始日瞬間變成截止日,讓台電原本合法的用煤量頓時「被超標」。市府據此自創條件認定超標並處以裁罰與廢止許可證,後續皆遭環境部撤銷。此外,行政院後於2021年11月依《地方制度法》撤銷相關處分,該撤銷效力亦不受本次判決影響。

對於社會關注台中電廠減煤與空汙改善,台電說明,台中電廠持續減煤減排,2024年用煤量再創歷史新低,空汙排放8年亦大減近80%,然中市用電連續6年名列全國之冠,台中電廠發電量自2019年起已無法滿足台中用電。台電為兼顧供電與環保,新燃氣機組今、明兩年將陸續上線,行政院也要求台電於二期燃氣機組更新上線後,自2032年起每年再減煤300萬噸以上,並於2034年底前達成無煤化,提前12年達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