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人出席1946年制憲大會 吳思瑤:是「被代表」非實質民意
記者:徐立諺 | 2025-06-30 12:58
吳思瑤表示,台灣是被陳儀欽點的18位,那是「被代表」、「被指定」,不是代表台灣真實的主體民意,且18人只佔全體制憲大會的0.8%,連1%都不到的參與,這樣足夠代表台灣民意嗎?(圖/報系資料庫)
賴清德總統29日於「團結國家十講」第三講「憲政體制」中提到,五五憲草或1946年所通過的中華民國憲法,台灣沒有派員參加。國民黨立院黨團表示,當年台灣省共有18位各行各業的代表出席制憲。對此,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今(30)日表示,這18人是經過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欽點的代表,是「被代表」,不能真正代表台灣的實質參與跟民意。
針對賴清德稱中華民國1946年制憲時,台灣沒有派代表,遭藍打臉一事,吳思瑤30日於立院受訪時回應,賴清德「團結國家十講」的每一講都引發藍白很多撻伐跟攻擊,藍白不是跳腳就是歪樓,這都可以理解,畢竟在面對大罷免大成功中,藍白想方設法透過移花接木、斷章取義的方式,曲解和渲染總統十講的原意,但這都無助於社會正向理解賴總統用心和闡述的事實。
吳思瑤指出,即便1946年有派出18位台灣代表,但那是經過台灣行政長官陳儀欽點的台灣代表,「台灣是『被代表』,而不是真正能夠代表台灣的實質參與跟實質民意。」直到真正落實台澎金馬國民大會改選,1991年啟動7次憲改,這才是真正的台灣主體民主意識,並有台灣足夠民意基礎所建構出的中華民國憲法,這也是總統闡述的核心要務。
吳思瑤提及,既然現在的中華民國憲法是由台灣主體意識建構出來的憲政體制,在台灣每個國人,包括政治工作者,每個政黨都要恪遵憲法,而不是像這屆立法院的藍白立委,一手對國旗宣誓要恪遵憲法》但一年多來的行徑卻都違逆憲法、違憲毀憲。
吳思瑤重申,國民黨一直挑毛病稱1946年18位台灣代表能參與中華民國《憲法》的制憲大會,當時總體制憲大會員額為2050位,台灣是被陳儀欽點的18位,「那是『被代表』、『被指定』,不是代表台灣真實的主體民意,且18人只佔全體制憲大會的0.8%,連1%都不到的參與,這樣足夠代表台灣民意嗎?國民黨立委數學有這麼差嗎?」所以說,他們只會歪樓、跳腳、移花接木、斷章取義,這是因為賴清德國家團結十講才到第三講,就都打到藍白的痛楚、都觸及到藍白不敢面對的真相,如此而已。
吳思瑤說,希望大家能正向解讀團結國家的必要,台灣是個獨立國家、擁有主權的事實,乃至於每個國人、政黨、從政者都要恪遵憲法,這樣的基本精神,就是台灣基於法治社會,每一個國人都應當有的正確法治觀念,不要再歪樓、跳腳了,「每天在做移花接木、斷章取義作為,也無助於反罷免態勢,要跟台灣的民意站在一起才能挽回民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