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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打球2/委外承包收費遭疑蹭公產飽私囊 行家籲納在地心聲減營運阻力

台南市是114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主辦場,市內選手共交出48金42銀63銅亮眼成績,台南市長黃偉哲驚呼:「我們做到了!」(圖/翻攝自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官網)

台南市體育總會承攬台南市府委外多處體育設施,卻因會費問題和資源角力惹怒在地民眾抱怨連連。業界直指,公家場館人力有限,場館委外經營是必要作法,但「委外」勢必要酌收服務費,如何讓民眾心甘情願「掏腰包」,主管機關和承辦者必須備妥說帖。

知情人士透露,台南市體育總會依照《政府採購法》承攬了至少7處台南市政府所屬運動場,像「市立網球場」就長期由體育總會盤據,每年每場僅需對市府繳納新台幣10幾萬的權利金,卻轉頭大肆招攬收費會員、排擠一般民眾使用權益,還可以打出「培育體育人才」名號向各企業募款,簡直「雙頭賺」,讓在地不少人相當不滿。

市府官員也搖頭,直指台南市體育總會雖是社團法人,有合法投標權利,但每到契約結束要收支結算時,陳報給市府的帳「往往不是實際情況」。官員續指這還不是單一特例,一般依照《採購法》的委外經營者,往往傾向做出「入不敷出」的結算表向市府「哭窮」,洋洋灑灑列了一堆支出做到「虧損」,希望新的一年標案能「降低」權利金門檻,但其實承租場地者大多會授課,大補丸的「學費收入」卻被隱藏起來不列,「稽核真的有難度」官員直指。

運動中心被列為各縣市重點政績,其中新北市內運動中心場館就因硬體條件差不多,有底氣由市府統一制定各項體育場館租金,減少了許多爭議。圖為新莊國民運動中心(圖/周志龍攝)

官員舉例,近期台南市一處委外招標體育場館,公告了第八招才終於有廠商來標,年度權利金也從開標的40萬元一路砍,直到16萬元才標得出去,若進一步要求廠商免費供給市民運動、甚至負擔培訓,「那降到4萬元都沒人要來」,他點出民怨和施政的兩難。

那如果自己運營呢?官員坦言經費有限,若市府自己扛責,「最多聘個人開關門、割割草」,也不可能提供平日晚間與假日服務。反觀委外給廠商經營,會提供教練與專業課程,廁所也會清潔乾淨,這些專業服務「當然要收錢」,他點出如何包裝這些「加值服務」,讓想「蹭」免費運動的民眾心服口服,「真的很傷腦筋」他坦言不少運動場館收費後,砲火都是市府在擔。

一名專精《採購法》學者就直指,一般標案可不能亂加附帶條件,否則有心人士「綁標」、「圖利」帽子一扣,公務員吃不完兜著走法院跑不完,不如在投標審查時,讓廠商主動把培育選手、睦鄰時段等「加值」服務寫進合約裡,之後政府再拿來「盯」合約執行。但他也坦言,這類場館權利金一降再降都很難招租,若政府端再囉嗦「只會無限流標」,陷入僵局。

CTWANT也探詢其他縣市的做法,新北市政府體育局官員就說,由於市內的16座運動中心已盡量「規格化」,有把握提供差不多的水準服務,因此對各項運動有「公定價」,像「羽球場」每小時一面500元、桌球區每桌一小時100元等,就依照先來後到登記,除了零星秩序問題外,不曾傳出價格爭議。台北市體育局則說,北市運動中心除了由廠商OT(先經營後移轉)營運外,各區運動中心專項收費會報體育局審查,核定同意備查後才可實施,並嚴格禁止民眾承租後轉租牟利。

台南市體育總會秘書長吳秋林強調,若有任何投訴,歡迎與體育總會聯繫,一定會派員去體育場館現勘。(圖/翻攝自吳秋林臉書)

但北部一名運動場業管官員也坦言,在雙北市或許能做到運動場「均質」,但外縣市球場部分老舊露天管線外露,有的卻又是國家級全新設備,品質落差太大要統一價實在也是為難,且依《採購法》進行的標案精神,主管機關只須在乎權利金有沒有交「其他沒出大事就好」,確實不像《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促參法)設計讓政府也能分潤營收,因此其他縣市對球場承租者如何運營和訂定收費標準「不在乎也沒心力管」,他認為行政院工程會可以適度檢討,研擬修正《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適度開放地方村里長能在有關遴選會議列席陳述意見,或許能讓委外廠商與地方磨合地更滑順。

台南市體育總會秘書長吳秋林則直言,運營體育場館實在「賠本在做」,帳上虧本是事實,另外自己多次要求不同專項、場館帳目必須切開,不能混為一談,會再加強督導,避免外界疑慮。